10楼 游客(98.227.x.x): 在美国,地方联邦法官无权最后决定一个案件是否违宪,最后的解释权在美国的最高法院;同理,香港法院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一个案件是否违宪,最后的解释权在中国人大,合情,合理。对于香港的暴乱,法院支持暴徒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警察抓暴徒,法院放暴徒。现在还来个“违宪”,想让暴徒继续蒙面干坏事,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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