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2019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规定身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只的饲主须于3天内处理犬只,逾期将被没收犬只。不少饲主携带犬只到宠物医院进行安乐死,一些无法负担安乐死费用的饲主更自行焗死宠物犬。 当地警方表示不时接到投诉反映有人违规饲养大型犬,并出现遛狗不拴犬绳、随处便溺等不文明行为,才按照2006年通州区实施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发出《文明养犬告知书》。警方强调《文明养犬告知书》中所规定的3天时间是用于将犬从重点管理区迁移到非重点区域安置,并不是要求狗主为犬只实施“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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