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人皮的狼: 难怪最近国外网站涌现出一大批五毛。他们虽然为党妈发帖赚不了几个钱, 但给予了“翻墙”的特权。 发一贴骂西方国家,歌颂祖国歌颂党, 然后上去成人网站浏览一番。 打完鸡血撸一撸, 国内的屁民只能羡慕嫉妒恨![]()
16楼 游客(172.58.x.x): 这个台湾人没一点常识,宪法是没有禁止翻墙 但不意味翻墙合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下面还有许多子法,子法只要不抵触宪法就是合法的法条也得遵守。就如同宪法并没禁止杀人偷盗纵火而是在宪法下的子法刑法中禁止一样
18楼 游客(172.58.x.x):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建立VPN 需履行报批手续 证明是工作需要即可合法使用 所以基本是有和国外建立学术联系或是进行科研的都能获得批准,之所以公知们都可以翻墙就是因为它们都有这个研究者的身份 这灵活性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