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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举报 [ 12楼 游客 (69.203.x.x) ] 发表于 2020-8-23 18:47
在中国珠海儿子去世了,父母居然没有继承权。这就是法院依据的继承法。而且继承人不用还债。
1 回复 举报 [ 11楼 游客 (175.36.x.x) ] 发表于 2020-8-23 07:58
立遗嘱要请律师,自己瞎立没用。
1 回复 举报 [ 10楼 游客 (69.203.x.x) ] 发表于 2020-8-23 06:18
在中国珠海儿子去世了,父母居然没有继承权。这就是法院依据的继承法。而且继承人不用还债。
1 回复 举报 [ 9楼 游客 (2604:2000:x:x::c7dd) ] 发表于 2020-8-23 06:01
yi
2 回复 举报 [ 8楼 游客 (104.159.x.x) ] 发表于 2020-8-23 05:31
美国就简单吗?一样的吧
1 回复 举报 [ 7楼 游客 (45.74.x.x) ] 发表于 2020-8-23 04:10
继承是封建社会的做法。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个人利益至上,继承是不合理的。社会主义根本不该继承。
8 回复 举报 [ 6楼 游客 (174.87.x.x) ] 发表于 2020-8-23 03:48
可笑,那我认识的高干子弟怎么继承了他爸的公有四合院啊?他爸早嗝屁了
1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108.196.x.x) ] 发表于 2020-8-23 03:39
老张妻子去世,要看老张妻子是否有父母,子女在世。根据中国法律,他们都有继承权。如果没遗嘱,老张只能得到一部分遗产。
6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x:x:) ] 发表于 2020-8-23 02:56
非宪政的体制都是简易的军政府。老张死后所有财产都回归大统领。
2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98.7.x.x) ] 发表于 2020-8-23 02:51
可以用死去的肖像大作广告?
16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174.6.x.x) ] 发表于 2020-8-23 02:50
实际上,老张妻子去世后,若她没有遗嘱,该房产应全部归老张所有。否则,妻子去世后,老张若想继续居住于此,必须征得其他人同意,或者付房租。这显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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