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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举报 [ 7楼 一杯星巴克 ] 发表于 2020-12-23 06:47
---- “有买的, 才有卖的”, 拐童的卖、买方都是该判刑 !   罚金也是应该的, 失去孩子的揪心痛苦,是对一个人的精神很大的伤害 !!!    ////   "农村地区抱养小孩" 也有个清楚 ’来处‘ 才能 “转户” 的吧 ?!
3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x:x:) ] 发表于 2020-12-17 12:07
两年和十年都判轻了,所以拐卖儿童现象无法杜绝。
3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108.41.x.x) ] 发表于 2020-12-17 11:39
拐孩子的死刑买孩子的无期看谁还敢丧尽天良。
4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2604:3d09:x:x::c268) ] 发表于 2020-12-17 11:14
无论知道还是不知道被收买的儿童是否为被拐卖,都应该判刑。法律应该禁止民间私自收买儿童,即使不是拐卖的,也要处以刑罚。失去了买方,人贩子就失去了市场。
5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107.77.x.x) ] 发表于 2020-12-17 11:09
拐卖儿童,量刑从重,必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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