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无论您喜欢不喜欢,美国国土上任何人/所有人(Any and All)宪法权利是平等的,无论是当年乘五月花过来的人的后人,还是“新鲜跳船来的”(Fresh off boat, FOB),就宪法权利而言都是平等的,一点不多也一点不少,跟“移民身份”(immigration status)没关系,都是“美国法管辖” -- subject to American jurisdiction。有点特别的是“本土人”(natives,“美洲印地安人”, aka American Indians),但他们的特权也仅限于在其保留地有效。至于是不是公民,永久居民,那个是移民法的范畴,跟宪法权利没关系 -- 人身权利是典型的宪法权利。(当然,在技术层面,您非常有权的话,也总能找到法子把谁踢走,比如老川,就把那个“反美是工作,滞美是生活”的查韦斯他娘给踢走了,那个女人花着大把她儿子贪来的钱,在这里“反美是工作”。即使老川,也只踢走了她一个 -- 他通过系统途径赶走的还不如 8马赶走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