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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6)人发表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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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举报 [ 57楼 游客 (24.34.x.x) ] 发表于 2022-2-21 21:58
建议鞭刑, 买卖人口的抓到一律先鞭刑, 其他刑法随后.
0 回复 举报 [ 56楼 kumar ] 发表于 2022-2-21 11:52
48楼 游客(174.0.x.x): 买卖同罪,一律枪毙!,只要来路不明的孩子举报有奖奖金100万!...
不必100万,10万足够了。
1 回复 举报 [ 55楼 游客 (107.77.x.x) ] 发表于 2022-2-21 11:40
救到的十倍递增,救不到的呢, 以成功率不到0.01来看,这政府真的tmd浑蛋
0 回复 举报 [ 54楼 游客 (107.77.x.x) ] 发表于 2022-2-21 11:38
1989年徐州專項行動救出800多被拐婦女1992年救出1200多名被拐婦女兒童。2000年救出1萬2000多名婦女和5400多名兒童,厉害吧。
1 回复 举报 [ 53楼 successful ] 发表于 2022-2-21 09:08
还是毛泽东的法律最好, 一个 "杀"字当头! 凡抢劫,强奸, 拐卖, 杀人, 放火, 贪污 均判处死刑. 正是这样混乱不堪的文革 社会秩序也得到有效控制 杀人------的功劳不可埋没 .
4 回复 举报 [ 52楼 dday ] 发表于 2022-2-21 07:40
2楼 Frank1818: 中国现在的天网已经让人贩子成为过去式了。...
2楼的说法有些太绝对了。 但根据公安部和民间机构统计数据,天眼系统在破获拐卖儿童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监控系统的普及,人脸识别的广泛应用,生物遗传学领域DNA 技术及基因库的不断扩展,拐卖儿童破案率大幅提高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天眼系统,和国家基因库数据采集诟病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是在社会治安还不理想的情况下,公民以牺牲部分隐私为代价,维护并提高社会整体安全,在当下不失为权宜之计。 请楼下的吃瓜群众,不要只会张嘴污言秽语,罔顾事实。
1 回复 举报 [ 51楼 游客 (72.226.x.x) ] 发表于 2022-2-21 07:10
拐卖妇女孩子,医院雇用护工,……各种特色,绝无仅有!!
2 回复 举报 [ 50楼 游客 (47.152.x.x) ] 发表于 2022-2-21 07:03
这是怎样的腐败政府? 贪几十亿的官员不判死,拐卖儿童妇女致家破人亡的贩子仅判几年,遍地的诈骗歹徒放任不管,这就是朝廷要的喝血社会,悲惨命运共
7 回复 举报 [ 49楼 游客 (73.69.x.x) ] 发表于 2022-2-21 05:00
中国的拐卖妇女问题之所以臭名昭著,深层的原因就是中共变态的”维稳“。
7 回复 举报 [ 48楼 游客 (174.0.x.x) ] 发表于 2022-2-21 04:28
买卖同罪,一律枪毙!,只要来路不明的孩子举报有奖奖金100万!很快就绝迹!
6 回复 举报 [ 47楼 sg2017 ] 发表于 2022-2-21 03:45
因为不危及专制独裁政权的统治,所以长期无视
5 回复 举报 [ 46楼 游客 (104.34.x.x) ] 发表于 2022-2-21 01:50
习**故意鼓励拐卖儿童 要不然就把拐卖儿童当成贩毒来打击 拐卖儿童马上绝迹
3 回复 举报 [ 45楼 大歪宣 ] 发表于 2022-2-21 01:39
想把五毛粉红的铁链妈爆头?还是先当心尼自己的头吧。
2 回复 举报 [ 44楼 游客 (209.141.x.x) ] 发表于 2022-2-21 00:52
35楼, 什么叫闲事?
0 回复 举报 [ 43楼 游客 (209.141.x.x) ] 发表于 2022-2-21 00:49
35楼, 什么叫闲事?
1 回复 举报 [ 42楼 游客 (174.134.x.x) ] 发表于 2022-2-21 00:46
任何人不得凌駕在法律之上!何德何能!?
2 回复 举报 [ 41楼 游客 (174.134.x.x) ] 发表于 2022-2-21 00:45
依法以罪治理朝政内大事小事是王道!坚决不给狼生存之道,否则披人皮的狼会死无忌惮换乱各地!
3 回复 举报 [ 40楼 游客 (71.227.x.x) ] 发表于 2022-2-21 00:28
被抓住应立即就地正法
4 回复 举报 [ 39楼 游客 (135.0.x.x) ] 发表于 2022-2-21 00:16
如果抓住后格杀不论可能会有帮助。
7 回复 举报 [ 38楼 游客 (73.69.x.x) ] 发表于 2022-2-20 23:22
贩卖人口这件事上,必须买卖同罪,一律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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