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倍可亲 首页 查看评论
已有(4)人发表了评论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0 回复 举报 [ 5楼 游客 (50.67.x.x) ] 发表于 2023-10-18 00:50
让这个狗主人倾家荡产,以儆效尤。
2 回复 举报 [ 4楼 游客 (172.58.x.x) ] 发表于 2023-10-17 03:08
立法立法立法,不牵狗绳,被举报罚款一千,举报人拿八百,扣宠物分三分,扣满十分,要进学校学习五百个小时课程,才能拿牌,不牵狗绳伤害到他人,负全责刑事论罪
9 回复 举报 [ 3楼 游客 (174.95.x.x) ] 发表于 2023-10-17 01:27
不牵绳遛狗,一律当谋杀未遂,立刻拘捕,狗没收并人道毁灭
1 回复 举报 [ 2楼 游客 (172.56.x.x) ] 发表于 2023-10-17 01:17
本身就是畜生也配豢养畜生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25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5-5-9 05:52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