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原本是中国的一种古老的养生术。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身体保健的需求也日益提高。许多人希望通过练气功达到祛病延年的目的。但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的气功热中也产生了一些弊端,比较突出的是气功师神化、气功巫术化,而邪教分子李洪志就是其中的极致表现。
起初,李洪志以气功师名义办班,却大讲鬼神附体,编造和传播巫术,宣扬迷信,靠扯气功的大旗聚集徒众聚敛钱财,用练功强身健体为幌子谋财害命,用悄无声息的意念控制施展其阴险、狠毒的招数,无所顾忌地疯狂汲取众弟子的血汗钱,过起了自己的土皇帝生活。
“法轮功”初步创建后,不断向全中国范围内传播,其成员组成除一般民众外,不乏一些高级知识分子、富豪甚至地方、部门官员。李洪志挖空心思骗钱,成立了所谓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后又向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国家体育总局申请注册,虽然未获得批准,但仍然以该研究会名义组织传授气功和办班学法等活动,通过各类活动收取费用,形成了从办班、出书、销售练功物品一条龙产业链,以获取较大利益。
人的贪欲是无止境的。1994年之后,李洪志的私欲开始逐渐膨胀。随着学员人数的激增,他便开始制作自己的肖像挂图,统一练功服、练功垫、护身符,并要求弟子们在练功场所、家里全部挂上画像,练功时必须着练功服,外出时要佩戴护身符,凡此种种,不但能增加收入又可以提高威信、扩大声势。当时,一身劣质的练功服要30多元一套,画像5元一张、练功垫10元一个,这些物品的收入多的无法进行统计,而这些收入均由各地辅导站悄悄打入了李洪志在北京的“法轮大法研究会”账户,实际是李洪志个人账户之中。
除了这些手段,为了更好的敛财填补私欲,就得让学员们言听计从,因此,就必须控制他们的思想。于是李洪志便让他的营销团队编辑出版了《转法轮》《法轮佛法》等书籍,要求学员们人手一册,并将他多次办班的讲课录音、录像资料制作成音像制品销售给学员们,通过思想腐蚀学员,已达到欺世惑众的敛财目的。
这一切都表明,“法轮功”讲的是歪理邪说,行的是歪门邪道,聚集起来的是邪恶势力。李洪志所谓的教理教义,只不过是他敛财的手段就罢了,在中国历史上,像李洪志这样冒充“传功”,冒充宗教,妖言惑众,危害社会,谋财害命的邪教教主很多。以史为鉴,邪教是社会的毒瘤,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决不能姑息养奸,否则,一有条件就会兴妖作怪,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