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w63: 不知道是不是签了赔偿两年薪水,但你不觉得,那个年代,签这样的卖身契是不得不做的吗?要不然,你就甭想出国
无为村姑: He should have obtained the American citizenship and he could serve the country then~
xqw63: 地啊!这样的人不少哦
wcat: 国家在他身上花费不少,所以觉得签个合同也是无可厚非的。不然都跑了,国内的事怎么办?
xqw63: “国家在他身上花费不少”,你看问题有偏。
国家的钱哪里来的?他和他的父母难道没有为国家交税?
xqw63: 现在的问题是:选择带来了痛苦,估计还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