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杨绛文革中的“打架事件”浅析

作者:xqw63  于 2016-5-28 07: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社会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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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3 个评论)

2 回复 jinbaicao 2016-5-30 22:12
xqw63:    乱判,就是告知大家,那不是神
笔墨官司最是糊涂,何况都是知名的文人。案子是由于洗衣服引起的,对于阿姨的身份说法也是不一,钱杨说是他家请的,林肖说是公用的,到底如何,应该很好调查清楚,由此就可以对于整个案子和双方的真伪做出判断了。63兄以为如何?
2 回复 夕明 2016-5-30 23:14
月光明: 文革时打架的多了去啦,东斗西斗的    我们邻居也有因为不得势,被安排搬进另一家共住,不过他们都没打架,也没去咬手指头,能把手指咬出血,也是够邪乎了
很同意你的观点,”其实并不是只有黑黑白白,还有一大片灰色地带,人无完人“,也会有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2 回复 qxw66 2016-5-31 00:20
xqw63: 天知道
偶就是,来人呐!
2 回复 老君岩 2016-5-31 12:44
钱杨是高傲的学霸,他们这类人在中国知识分子里面比比皆是。
2 回复 月光明 2016-5-31 19:11
夕明: 很同意你的观点,”其实并不是只有黑黑白白,还有一大片灰色地带,人无完人“,也会有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人都有说错话、办错事的时候,尤其是在一些特定的环境下,也会有些过火的举动。我个人觉得杨如果在文章中别说人家的不是,而是从历史环境的角度去说那时的生活都是很无奈,大家就不用为这些烂谷子的事又扯来扯去了。如果能对当时的行为再婉转的表示点悔意,是否更令人接受?当然这是我个人比较幼稚的想法。其实他们两家可能都是好人,反正都是有文化的人,一个能写东、另一个能写西,然后大家就东一锤子、西一棒子的争起来。我看到更多的是只有在那时特定的社会状况下,这类事才会出现,没有什么对错滴。
63是说大家别盲目崇拜造神,人无完人,这个提醒是对的!
2 回复 xqw63 2016-5-31 21:37
jinbaicao: 笔墨官司最是糊涂,何况都是知名的文人。案子是由于洗衣服引起的,对于阿姨的身份说法也是不一,钱杨说是他家请的,林肖说是公用的,到底如何,应该很好调查清楚
咱没有判断事情缘由,只是根据杨绛说的,知道其中未必全为真,这说明了一点:她老人家是人,不是神
2 回复 xqw63 2016-5-31 21:37
qxw66: 偶就是,来人呐!
  
2 回复 xqw63 2016-5-31 21:38
老君岩: 钱杨是高傲的学霸,他们这类人在中国知识分子里面比比皆是。
他俩比较有生活艺术,确实不容易
2 回复 qxw66 2016-5-31 23:55
xqw63:   
  
2 回复 心随风舞 2016-6-1 09:16
学者们去探讨吧,好朋友发文,咱就管献花。
2 回复 xqw63 2016-6-1 09:57
心随风舞: 学者们去探讨吧,好朋友发文,咱就管献花。
可以跟着扔两块砖啊
2 回复 心随风舞 2016-6-1 11:14
xqw63: 可以跟着扔两块砖啊
不行啊,砸你身上咱心疼啊………
2 回复 xqw63 2016-6-1 21:43
心随风舞: 不行啊,砸你身上咱心疼啊………
咱戴钢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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