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网友上庭记

作者:平凡往事  于 2012-1-20 06:5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流水日记|已有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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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4 个评论)

回复 霜天红叶 2012-1-20 19:46
我也有过去法院的经历,是超速,警察没来,所以这案子也就算了
回复 月亮天使 2012-1-20 20:36
天使祝福你: 新春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回复 VANO 2012-1-20 20:45
诚祝福龙年喜洋洋,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回复 lzh112 2012-1-20 21:01
平凡往事: 怎么办? 你来我也得接不是?
不是女网友,估计待遇很低,直接被扔在后备箱里啦。
回复 平凡往事 2012-1-21 00:07
lzh112: 不是女网友,估计待遇很低,直接被扔在后备箱里啦。
故事不错
回复 平凡往事 2012-1-21 00:07
VANO: 诚祝福龙年喜洋洋,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谢谢你
回复 平凡往事 2012-1-21 00:08
月亮天使: 天使祝福你: 新春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谢谢你
回复 平凡往事 2012-1-21 00:08
霜天红叶: 我也有过去法院的经历,是超速,警察没来,所以这案子也就算了
很好
回复 麦燕萍 2012-1-21 01:06
平凡往事: 没结果了
咦,不是不要再去吗?
回复 海外愤青 2012-1-21 01:08
这里的法律就是管公民,不管罪犯。象你遭遇的那三无罪犯,政府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罚款一个子儿不交,关监狱还浪费纳税人的钱,所以罪犯的人权最大、最重要 。象你这样有资产的,迟交政府一元钱,就在你的房产或公司上注册一个“记录”,你房子卖不掉、公司贷款信用差,所以公民只有老老实实的 。若公民的权益被罪犯侵犯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祈祷上帝宽恕他的灵魂。
回复 HappyUSANA 2012-1-21 05:14
真是明火执杖,敛财有法啊。
回复 真爱华 2012-1-21 11:02
小心别闯祸,求祸别闯我。阿们
回复 人的思索 2012-1-22 06:39
撞人被撞都很麻烦。
回复 平凡往事 2012-1-22 07:28
麦燕萍: 咦,不是不要再去吗?
来看看我的新文章[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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