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报上读来的短故事

作者:宜修  于 2010-1-2 06:3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啼笑皆非|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9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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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94 个评论)

1 回复 晓渡 2010-1-2 13:02
对这些刮地皮的!哈哈。新年快乐!
2 回复 宜修 2010-1-2 13:07
xinsheng: 律师很精明,过一点点就是律师很狡猾,哈哈
这个界线好像蛮容易出溜过去的......
1 回复 宜修 2010-1-2 13:08
户人: 律师的美名在美国尤其大
那是相......当的大!
2 回复 宜修 2010-1-2 13:10
丑女多做怪: 你 再 说 一 遍 ~~~~~~~~~
原文是:“I beg your pardon ..."

总算在新年第一天“见”着你了......昨天晚上还跟娃娃念叨你呢!
1 回复 xinsheng 2010-1-2 13:11
宜修: 这个界线好像蛮容易出溜过去的......
2 回复 宜修 2010-1-2 13:11
晓渡: 对这些刮地皮的!哈哈。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1 回复 美国鲁汉 2010-1-2 13:41
1 回复 霜天红叶 2010-1-2 15:39
没看懂呐!
1 回复 遥祝 2010-1-2 17:35
人間的盒子: 其实也未必就是这律师有多差,或许就有那样的人,爱恨别人,再说,去世也未必就坏到哪里去呢,人早晚都要去世的么。
1 回复 宜修 2010-1-2 22:32
美国鲁汉:
欢迎光临!
2 回复 宜修 2010-1-2 22:44
霜天红叶: 没看懂呐!
客户恨透了X律师。
1 回复 雪的烟花 2010-1-2 23:41
可怜的律师
2 回复 宜修 2010-1-2 23:44
雪的烟花: 可怜的律师
谁可怜还说不定呢,烟花!
1 回复 雪的烟花 2010-1-2 23:51
宜修: 谁可怜还说不定呢,烟花!
明白。遭人如此恨人生还不可怜吗
2 回复 宜修 2010-1-2 23:57
雪的烟花: 明白。遭人如此恨人生还不可怜吗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2 回复 雪的烟花 2010-1-3 00:01
宜修: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然也~~
2 回复 宜修 2010-1-3 00:04
雪的烟花: 然也~~
还“然也”......?
1 回复 雪的烟花 2010-1-3 00:07
宜修: 还“然也”......?
同意你说他可恨啊。。。
1 回复 宜修 2010-1-3 00:09
雪的烟花: 同意你说他可恨啊。。。
丫头走了?
1 回复 雪的烟花 2010-1-3 00:10
宜修: 丫头走了?
还没呢,明天走。一会带她出去吃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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