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胜利 — 快评药家鑫一审判处死刑

作者:解滨  于 2011-4-22 11:00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一本正经|通用分类:其它日志|已有18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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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隔岸观火 2011-4-24 08:15
collection2010: 这才是一审啊,嫌犯还有上诉的权利。要终审判决才可以说立即执行。
从一审,到终审,要经历几审?
2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4-24 08:37
中国是二审终审制,无论什么案件,二审就一定是终审了。一审不服,可以上诉至高一级法院二审。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是终审了。终审是最终裁决不得继续上诉。不服终审可以申诉但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终身判决的法律效力。不过死刑要报最高法院审核,如果事实不清或者量刑过重会发回重申。
2 回复 awang9988 2011-4-24 09:10
解滨: 他本人神经就十分错乱。 上次那个帖子,俺已经跟他说,他太残忍,没人性,不欢迎他来了,叫他自己发原帖来表达他的观点。 他还厚着脸皮一次次来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
  
2 回复 解滨 2011-4-24 10:31
菰鲰: 总觉得,人人都很烦躁,想看杀头解解恨似的。
我觉得恰恰相反,人人之所以想让药家鑫死,是怕自己日后跟张妙那样不明不白地被个官二代杀死。 自从多年前苏绣文宝马撞死人案以来,很多人死在富人的车子底下,那些杀人者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 他们就愈演愈烈。 老百姓怕了。  这一次人民忍无可忍了,再下去国家就要发生暴乱。

人都怕死。 我知道药家鑫也怕死。 他要是早就知道这一点,不要为个交通事故就残忍地杀人,他现在也还活得好好的,连监狱都不用进。

他当然知道杀人灭口是犯法的。

他的死,并非完全是报仇,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更多的无辜者日后免死,也避免社会出现这个方面的暴乱。
2 回复 解滨 2011-4-24 10:35
wohale: 错了,谁也不愿意看别人杀头,希望看到的是法律被执行,正义被匡扶
还有,谁都怕今后走路被撞伤,然后被杀死
2 回复 l238bh 2011-4-24 11:30
collection2010: 中国是二审终审制,无论什么案件,二审就一定是终审了。一审不服,可以上诉至高一级法院二审。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是终审了。终审是最终裁决不得继续上诉。不服终 ...
二审三审的时候不要忘了再接再厉,看到有哪个专家再提“精神因素“,赶紧再搬出“被“药“家买通“的大帽给扣上,若看到有减刑的预兆,赶紧再搬出帖子“药不死,共和国死“在网上四处张贴,要持之以衡不曲不饶直至“药“犯被处死,为张妙报了仇,做到阶段性胜利。

不过上面这些还只是动动笔动动口,纯粹是“务虚“,张妙贫穷农民丈夫在这一切过后要独自抚养二岁儿子成人,还要赡养父母,往后的日子咋过啊?“药”犯犯案的时候已成年,父母已没有监管权可以不承担由他的过失导致的任何损失,而“药“犯处在成人的投资时期,没进入攒钱缴税阶段,法庭判下来的4万多(就算有4亿)的赔偿,“药”犯处死后,那就要到地狱里去讨了,充其量只能算冥钱。

不过这给大蟹和网上嘈民创造了难得的务实机会,强烈建议大蟹以原有灼热的煽情蛊惑热情在网上倡议成立“药不死,共和国死 - 张妙儿子成长辅助基金“,基金期限到孩子18岁成年,每年10万人民币(也就是一年区区2万美金 - 小钱),大蟹担当大头,嘈民们则保持原有跟风吆喝的伉奋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不就平时省下自家孩子巧克力冰激凌衣服玩具的钱么。

总而言之,诸位要好人好事帮到底,既要务虚也要务实,不要务虚的时候豪情万丈,不让“药“死决不罢休,务实的时候却脚底抹油,不见踪影,虎头蛇尾。。。。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全中国全世界人民正睁大眼睛看着你们啦。。
2 回复 ma1968 2011-4-24 11:44
菰鲰: 总觉得,人人都很烦躁,想看杀头解解恨似的。
我说如果张妙是你家人,不知道你还能说这样的话吗?药家鑫应该判死刑,应该立刻执行,要杀一警百,否者,社会不知乱成怎样,有钱、有权就可以随便取人的性命。21岁是成年人了,中国社会实在需要一场大的运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制假、贩假、贪污腐败等,给社会树立良好的风气。不知政府什么时候才能下决心整顿阿?
2 回复 菰鲰 2011-4-24 12:21
解滨: 我觉得恰恰相反,人人之所以想让药家鑫死,是怕自己日后跟张妙那样不明不白地被个官二代杀死。 自从多年前苏绣文宝马撞死人案以来,很多人死在富人的车子底下,那 ...
说得有理。据backchina讲,药也只是个假官二代。药该杀,也可杀。大快人心,不是吗?
2 回复 菰鲰 2011-4-24 12:25
ma1968: 我说如果张妙是你家人,不知道你还能说这样的话吗?药家鑫应该判死刑,应该立刻执行,要杀一警百,否者,社会不知乱成怎样,有钱、有权就可以随便取人的性命。21 ...
没错。药该杀,也可杀。大块人心,不是吗?
我想,你说的“一场大的运动”,应该是为期不远了!
2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4-24 12:27
l238bh: 二审三审的时候不要忘了再接再厉,看到有哪个专家再提“精神因素“,赶紧再搬出“被“药“家买通“的大帽给扣上,若看到有减刑的预兆,赶紧再搬出帖子“药不死, ...
那么多农村孩子没得到赔偿也上了大学,事业有成,为什么他家就不行?何况诸多网友已经准备好捐款了,现在不是等最后的判决嘛。有尊严的人最终一定会得到的更多。看你似乎有点不从中捞一票就太可惜了的样子,同情啊。你不打算捐款没人逼你,但是你怎么就知道别人跟你一样不会捐款呢?你怎么就断定别人捐款就一定要省下孩子巧克力冰激凌衣服玩具的钱呢?巧克力冰激凌衣服玩具值几个钱?不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捉襟见肘的啦。
2 回复 wwg772002 2011-4-24 13:44
l238bh: 如果杀人后淡定驾车扬长而去,就不会连续再撞两人,事实表明“药“犯突然撞人后已处于瞬间性精神恍惚状态,失去如何处理突发状况的判断能力,幻觉对方死了才会掩 ...
猪狗下面的帖子你应该认真,仔细的学习,学习.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我对你这段文字的回答是: 滚! 你给我滚! 永远不要再来我这里。 你不是不受欢迎的问题,而是你根本没有人性。 一条疯狗有时候也会咬死人,但即使疯狗也不会对张妙下那个狠心。 药家鑫连一条疯狗都不如。 什么“又不是捏死一条虫,毕竟是个刚20的童子鸡,鲜活鲜活的一条命”—— 张妙死的比一条虫还要惨,她是在苦苦哀求中被杀死的。 她不过比药家鑫大3岁而已。 她家还有一个2岁的可爱的小男孩。你怎么不说了? 难道张妙和她的儿子就不是“鲜活鲜活的一条命”?“童子鸡”? 真不要脸还会说出这样无耻的话! 这种狗屁理由连李玫瑾都说不出口。 中国还有童子鸡? 你这话说到天涯、强国、新浪去瞧瞧。 连“童子鸡”也成了杀人犯逃脱惩罚的借口了,你根本不是个人。

这个问题难道是什么交通事故问题吗? 汽车撞人在中国哪天不发生几百起?  还亏你会编造理由,连李玫瑾都不好意思编造这种“理由”,连药家鑫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编造不出这种“理由”。 要杀人,什么借口找不到? 你是人吗?

我回复网友的帖子从不骂人,今天我要破天荒骂一次: 你这连疯狗都不如的畜生,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你这畜生今后来一次我骂一次。 贝壳村的村规里只有不许骂人的条例,但谁都可以骂畜生。 你去告网管吧。 老子谁都不骂,就是要骂你这狗畜生!

Read more: 药家鑫不死,共和国死 - 解滨的日志 - 贝壳村 -
2 回复 l238bh 2011-4-24 16:23
collection2010: 那么多农村孩子没得到赔偿也上了大学,事业有成,为什么他家就不行?何况诸多网友已经准备好捐款了,现在不是等最后的判决嘛。有尊严的人最终一定会得到的更多。 ...
那么多农村孩子有父母双方在外打工赚钱供养,张妙死了,现在她贫穷农民老公单独要养小的又要养老的,你已在网上赚了口惠难道不以实际行动可怜可怜他们吗?什么“诸多网友准备好捐款了“,这好像你准备脚底抹油开溜的潜台词么,“诸多网友“那是别人可不是你吆?你准备捐多少啊?赶快拿到网上来晒晒?让大家见证见证。。。
2 回复 l238bh 2011-4-24 16:38
wwg772002: 猪狗下面的帖子你应该认真,仔细的学习,学习.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我对你这段文字的回答是: 滚! 你给我滚! 永远不要再来我这里。 你不是不受欢迎的问题, ...
报告尔等猪狗,偶们彻底学习研究后,发现原来那是大蟹被点到痛处了,满嘴胡话精神错乱了,哈哈 ,说实话,偶们真是太喜欢大蟹挥的这杆旗,已经到了粉丝级了,一天不看到,一天不见到他发声,就会怄气,不像众多网上嘈民跟在大蟹后面刷刷齐地正步走紧跟大蟹旗手,偶们想的东西老是跑到大蟹举的那杆旗前面去了,嘈民从大旗后面看和偶们从大旗前面看所看到的东西和效果当然就不同了,不过不去看还不行,你不看会难过,偶们不看就会窝火,只有你我多多理解了,若你实在想不通,要不拿根丝线挂在房梁上把你自己的脖子吊一下?
2 回复 wwg772002 2011-4-24 22:11
l238bh: 报告尔等猪狗,偶们彻底学习研究后,发现原来那是大蟹被点到痛处了,满嘴胡话精神错乱了,哈哈 ,说实话,偶们真是太喜欢大蟹挥的这杆旗,已经到了粉丝级了 ...
不错,很好嘛.还很听话嘛,不仅彻底的学习了,还彻底的研究了.就是没有学习研究到点子上.不过疯狗的狂躁症状有所缓解.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效果.     
2 回复 John121 2011-4-24 23:03
药家鑫一审死刑,李庄案撤诉,意义深远。
2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4-24 23:30
wwg772002: 不错,很好嘛.还很听话嘛,不仅彻底的学习了,还彻底的研究了.就是没有学习研究到点子上.不过疯狗的狂躁症状有所缓解.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效果.          [em: ...
别逗他了。逗这样的人是不对的,基本的同情心还是要有的。大侠已经准备在此人某天犯大案的时候去法庭做证,请求法庭考虑此人精神状况而减刑。如果有那天我准备跟大侠一起去,做点善事。
2 回复 l238bh 2011-4-25 08:45
collection2010: 别逗他了。逗这样的人是不对的,基本的同情心还是要有的。大侠已经准备在此人某天犯大案的时候去法庭做证,请求法庭考虑此人精神状况而减刑。如果有那天我准备跟大 ...
唉,你别忙着瞎起哄,还没回答正题 (“你准备捐多少啊?赶快拿到网上来晒晒?让大家见证见证“)呢?莫非是假慈悲吧,动动笔动动嘴务虚非常带劲,一听要花钱捐助,激昂慷慨立马就没有了,更多的是脚底抹油耍赖开溜啊,这类人即使外表道貌岸然但是太让人鄙视的呀。。。
2 回复 l238bh 2011-4-25 08:55
wwg772002: 不错,很好嘛.还很听话嘛,不仅彻底的学习了,还彻底的研究了.就是没有学习研究到点子上.不过疯狗的狂躁症状有所缓解.有一定的学习研究效果.          [em: ...
还有一个研究成果忘了报告,重大发现是你原来窝在猪圈狗窝里,周边都是猪朋狗友啊。。。。。
2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4-25 10:13
l238bh: 唉,你别忙着瞎起哄,还没回答正题 (“你准备捐多少啊?赶快拿到网上来晒晒?让大家见证见证“)呢?莫非是假慈悲吧,动动笔动动嘴务虚非常带劲,一听要花钱捐助 ...
放心,我说到做到。虽然我不是富人,但也不用跟你一样需要节省小孩的巧克力冰激淋衣服玩具开销去捐款,更不会置亲情与不顾给点钱就什么都可以不要。现在还没终审呢。终审没改判赔偿额我当然会捐。现在还没有捐款账号出来。朱令案我都捐过了。那时候网友给朱令捐了大概40多万。我相信这次会更多。至于谁道貌岸然,我就不想多说了。
2 回复 collection2010 2011-4-25 10:24
l238bh: 唉,你别忙着瞎起哄,还没回答正题 (“你准备捐多少啊?赶快拿到网上来晒晒?让大家见证见证“)呢?莫非是假慈悲吧,动动笔动动嘴务虚非常带劲,一听要花钱捐助 ...
你这是以己度人吧。我没想到的你都想到了,想的还挺阴暗。让你鄙视就对了,这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思维正常的人,被你夸我反倒觉得很耻辱。你不是一直说药有自首情节应该轻判吗?让我断了你最后一根稻草吧。看看这个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11/30/c_12833079.htm,新华网在案发开始时的报道,明明是被抓获,这是派出所介绍案情的时候将的。你去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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