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史实让我无语。

作者:异域堂  于 2011-12-10 04: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已有106评论

这里是网友评论第6页,点击查看原文
1

高兴

感动

同情

搞笑

难过

拍砖
2

支持
11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4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06 个评论)

1 回复 xqw63 2011-12-13 13:41
无为村姑: 同意63的说法。比如不让日本人赔款也是这两党的一致行为。
近期看到新闻,赫鲁晓夫为了得到中国的支持,以便达到他掌权的目的,向中国支援核技术,也是个人利益熏心啊
1 回复 chico 2011-12-14 01:40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於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缮两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
王世杰 (签字)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全权代表
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莫洛托夫 (签字)

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友好同盟条约之换文

1 换文 (一)
(甲)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业於本日签订,本部长兹特申明两缔约国间之谅解如左∶
一 依据上述条约之精神,并为实现其宗旨与目的起见,苏联政府同意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
二 关於大连与旅顺口海港及共同经营中国长春铁路,在会商过程中,苏联政府以东三省为中国之一部分,对中国在东三省之充分主权重申尊重,并对其领土与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认。
三 关於新疆最近事变,苏联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条约第五条所云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关於上列各项所述之谅解,倘荷贵部长函复证实,本照会与贵部长复照,即成为上述友好同盟条约之一部分。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签字)
(乙)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复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贵部长本日照会内开∶
『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业於本日签订,本部长兹特申明两缔约国间之谅解如左∶
一 依据上述条约之精神,并为实现其宗旨与目的起见,苏联政府
同意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
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
二 关於大连与旅顺口海港及共同经营中国长春铁路,在会商过程中,苏联政府以东三省为中国之一部分,对中国在东三省之充分主权重申尊重,并对其领土与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认。
三 关於新疆最近事变,苏联政府重申如同盟友好条约第五条所云无干涉中国内政之意。
关於上列各项所述之谅解,倘荷贵部长函复证实,本照会与贵部长复照即成为上述友好同盟条约之一部分。』等由;本部长兹特声明上项谅解正确无误。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
王世杰 (签字)

换文 (二)
(甲)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br>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於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述之声明,於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
王世杰 (签字)

(乙)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
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述∶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於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述之声明於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 (外蒙) 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西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莫洛托夫 (签字)

名 称∶ (中华民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友好同盟条约) 关於旅顺口之协定
1 兹为符合并补充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起见,缔约国双方议定各条如左∶
第一条 为加强中苏两国之安全以防制日本再事侵略起见,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缔约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
第二条 前条所开海军根据地区之正确界限,应依所附之说明及地图之规定 (见附件) 。
第三条 缔约国同意旅顺口作为纯粹海军根据地,仅由中苏两国中苏两国军舰及商船使用。
关於上开海军根据地共同使用之事项,设立中苏军事委员会处理之。该委员会由华籍代表二人,苏籍代表三人组织之,委员长由苏方派任,副委员长由华方派任。
第四条 上开海军根据地之防护,中国政府委托苏联政府办理之。苏联政府得建置为防护上开海军根据地必要之设备,其费用由苏联政府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区域内之民事行政属於中国。中国政府,对於主要民政人员之委派,将顾及苏联在该区域内之利益。
旅顺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员之任免,由中国政府徵得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之同意为之。
在该区域内之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为保障安全与防卫起见向中国行政当局所作之建议,该行政当局予以实行;如有争议,则此类事件应提请中苏军事委员会审议决定之。
第六条 苏联政府在第二条所述之地区内,有权驻扎陆海空军,并决定其驻扎地点。
第七条 苏联政府并担任设置及维持为该区域航行安全所必需之灯塔信号及其他设备。
第八条 本协定期满后,所有苏联在该区域内建置之一切设备及公产应无偿归为中国政府所有。
第九条 本协定期限定为三十年,自批准之日生效。
两全权代表将本协定签字盖章,以昭信守。本协定中文,俄文各缮二份,中文俄文有等同效力。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於莫斯科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
王世杰 (签字)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
莫洛托夫 (签字)
回复 异域堂 2011-12-14 01:45
chico: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即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订於莫斯科,中文俄文各缮两份,中文俄文有同等效力。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全权代表
王世杰 (签字)

苏维埃社 ...
谢谢,看过了。
1 回复 HappyUSANA 2012-1-1 06:06
那是经谁的手同意外蒙独立的呢?1950年签署时外蒙已经独立了。可以给马英九写信,让他按条约要回来不就行了吗
1 回复 黄笑吾 2013-1-12 09:21
卖国求荣   
1 回复 chihk 2015-4-23 22:12
59中一強我學俄語,66大一(下)禁學俄語(是反革命).-----打死你旦娘啊(俄語).
1 ...456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6 10:53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