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如何至少两次中的铊毒?

作者:纲举目张  于 2013-5-10 11:3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80评论

关键词:朱令, 铊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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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1 17:05
kukubara: 分析的很仔细。
说来说去,陈震阳(他的结论发表在三流杂志上的短短两页的文章)才是“朱令中毒”这个悲剧的真正制造者。
朱令先是生病住院,休学后再上学,再次 ...
多谢参与,愿意跟您讨论一下.陈震阳文章写作水平,实在不干恭唯.正文写这些一是离题,二是不尊重人家.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所跟协和不具可比性,一个是临床一个是预防.北医卫生专业总体水平肯定高过职防所,但据我所知有的学科在国内凑合出去也拿不出手于创新.北京职防所就他们的专业那一块,还应是全国领先.发表在三流杂志上并不说明他的测量不可靠.同一个技术,测验一样东西,半点分析推理也没有,扯些跟科研没关的东西,能发三流杂志已经不错了.在这里提醒你一下,中国的期刊页数通常就几页,不信你去数数中华系列杂志发表文章的页数.有个事实你可能不大清楚,中国的防病机构,很多科研测量结果并没有发表,但是他们负起了全国的防病重担,他们的测量结果都不可靠?我不大信.也许你不信,没有发文章的压力,他们的数据通常更可信,反倒是发文章的人常常篡改数据.
现在回到正题.没研究过原子吸收光谱技术细节,应该是样品原子化,不同原子有特异的吸收峰,样品中的含量通过标准品换算得出,除非北京职防所里的大学生都是白痴,这一简单技术我没有理由怀疑.
我在正文没有去强调两次下毒,题目我也写的是至少两次,很可能多次.我写第一次第二次入院前如何,就是为了回避肯定第几次下毒.我手头掌握的资料,看来你比我多很多.但是,朱令第二次入院,协和病历记载观察到特征性的Mee's line,我没看到该线数量和位置,的确是靠猜测.说是第一次留下的,基于我认为最后这次中毒发生在她入院前一周内,Mee's线有也就是在甲根(<0.7mm)容易被忽略,所以我猜测是在甲前部.陈4月28号的测量结果,无法判断第一次还是第二次入院前中毒,比较可信的就是临床表现.
全国最好医院的也有误诊的时候.脑神经炎结论太简单了吧?人有十二脑神经,哪对发炎还是全部?脑神经头发掉光,恕我学浅没听过.发炎过后自愈?如果你细看博文,我的最少两次投毒判断根本没涉及陈测的两个峰值.那两个是峰值的高低我不关心,我更感兴趣的是峰值间的距离对应的头发长度!(不好意思,原文内有无报道我没细查).你的第3个论据,只能成立前一半.第一次入院前下毒,比第二次少很多,损伤轻神经症状可以不明显.第二次剂量大时间久,不可逆损伤华佗再世也只能干瞪眼.普鲁士蓝在后期排铊的作用我也怀疑,如果你看朱令血中铊浓度减少,还是走过3个生物半减期.普鲁士蓝干预了铊在体内慢排和快排过程,我不清楚不敢妄断.
尽管有很多不确定和未知的东西,有一点我一点也不怀疑,投毒!
1 回复 小龙李 2013-5-11 19:08
心旷神怡1: 小龙李(多维网小龙鱼网管):

有本事你也写一篇有水准的帖子.如没本事,就不要在贝壳村放酸曲,瞎搅和,回你多维抄新闻去.

咱道不同,不相为谋. ...
对不起楼主我要在宝地喷心旷神怡1两句,如有冒犯敬请原谅。心旷神怡1,不好意思也令你失望了,本小龙李不是功夫明星小龙李,也不是你所谓的多维小龙李,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个小龙李,因为我从没有去过多维,另外本人刚在倍可亲注册,但我长期潜水,之所以注册是朱令这个案子令我很气愤,不在于是否警方破案,而在于这个事件充满了疑惑。但这里有好多人的发帖不但不是有助于了解真相,反而揶揄,挖苦和肆意推测,我不过发些跟帖,但本人和任何派别,宗教皆无关系。本人才疏学浅,无法写出如博主这样的好文,但是我喜欢楼主这样的思路,逻辑,推理和专业的阐述,如果博主有更多确切的资料,我想楼主还会写出更加震撼的分析。而对你不好意思,你的博文我不干恭维,通篇没有数据,逻辑,推理,没有专业素养,可以说只是个人的八卦臆测,还自命不凡,我回你是希望你搞出些令人佩服的资料,没想到你把我搞到多维去了,真可笑。对我原本不相信什么铊党,只认为是个人思考角度不同而已,认识不同而已,没想到你在这里恶人先告状,说我瞎搅合,放酸水,是从多维来的,请问你有何证据,我的ip高手可以查到,看看是不是什么多维的,而你的意图,发帖的潜意思,我现在到是要重新审视一下,如果按照你的凭空捏造和诬陷,我到觉得真是有铊党,你这样的人躲在阴暗的角落发抖,却跳出来攻击哪些希望找出真相的人们。你看看你在几个热点博客里的跟帖,我到觉得很可疑。来这里的朋友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他最近和朱令有关的回帖,都这样的内容:

写得不错,顶博主好文. 毫无疑问投毒者懂&quot;铊&quot;.

但本人也有疑问;难道投毒者一定是学这个专业的人士吗? 如投毒者学的是汽车专业或其它专业等,但家人亲友中有这方面的专家,既使不学这个专业,投毒者一样可有&quot;铊&quot;的专业知识.

抱歉,这不是我回的贴,是你的手记。你如果是明白人可以看到我和楼主的探讨,我没水平但我还会提出我的疑问,我希望这个案子有天下大白的一天,本人没有制定某人投毒,就像楼主说的接触过朱令的人都有疑点,只是由于条件限制,嫌疑的程度不同,不然警方也不会胡乱锁定嫌疑人。我们道的确不同,因为我们要得到事实的方向不同,自然不会与你这个铊党为谋。
1 回复 小龙李 2013-5-11 19:20
纲举目张: 个人的看法:
1.宿舍4人,如果在寝室投毒,每人中毒随机概率1/4,同一人两次中毒概率1/16.虽然其他人共享同一物品概率提高,但是其他人都不中毒的概率也是1/16.在我看 ...
请问楼主,我这也是个假设,是否朱令的新任律师,可以就嫌疑人是否移民海外,是否通过特殊途径取得个人信息更改来申请警方调查呢,法律上的可能性。
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2 02:10
小龙李: 请问楼主,我这也是个假设,是否朱令的新任律师,可以就嫌疑人是否移民海外,是否通过特殊途径取得个人信息更改来申请警方调查呢,法律上的可能性。 ...
不懂法律啊.中国身份证资料造假的人很多,中国警察能会对这感性兴趣吗?如果谁要是在向美国移民局提供的身份资料造假,被移民局关心上麻烦就大了.
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2 02:48
Pharmcology: 朱令律师张捷博客里的转载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
<a  target="_blank">http://***/s/blog_49c1101d0102ego6.html</a> ...
谢谢链接,有图有真相.朱令眼睛出现中毒症状去看眼科医生,我不清楚,同意在泡隐形眼镜液里下毒可能.以前看网上一直有人说是孙维下毒,我也觉得可信.但是看了你的链接,讲到"凶手"盗走关键物证,而把要命的水杯留在孙维的床地下,我反倒觉得不是孙维干的,而她的另外两名室友和别的宿舍常来的两名同学嫌疑更大.逆向思维,贼喊捉贼有可能,但是只有她自己才接触铊物证再把物留到自己床下,她病的不轻.
1 回复 超越2010 2013-5-12 04:03
    这是倍可亲至今最有良心的一篇分析朱令案的文章,有理有据,并且以一颗悲悯的人文情怀,非常感谢。并且发现这篇文章已被转贴于朱令吧,上面署名作者是老张,想必就是楼主了,再次感谢!真正的高贵是对比我们更弱小事物的关怀。朱令案全面解禁以来,大家能看到很多披着人皮的动物活跃于各网络方寸之地,展露他们良心的颜色。更有如方肘子之辈颠倒黑白的抹黑贝同学,闹出物化1班的大笑话。 但是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是非曲直不是谁都能洗白抹黑的。
1 回复 心旷神怡1 2013-5-12 06:01
小龙李: 对不起楼主我要在宝地喷心旷神怡1两句,如有冒犯敬请原谅。心旷神怡1,不好意思也令你失望了,本小龙李不是功夫明星小龙李,也不是你所谓的多维小龙李,不知道是 ...
以前在网上是否有交集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书写,言论,发表看法等自由.这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是受宪法保护的.没有人应该或因某人不认同而为此闭嘴.任何人无权干涉阻止他人的思想,言论等自由

当然你也有你自己发表看法的权力.谢谢你对本人帖的关注,并且也没骂脏话.
1 回复 隔岸观火 2013-5-12 07:29
1995年中国就有INTERNET了吗?真先进呀。
1 回复 kukubara 2013-5-12 07:58
陈震阳的‘鉈中毒’是有严重错误的。
首先这个结果不符合朱令病情的长时间事实。现在我们知道朱令其实在1994年9月就严重发病,眼睛曾经失明,当年冬天出现疼痛掉头发,所以甚至连两次‘中毒’假说都站不住脚,起码有三次主要的病情恶化,前面两次都没有‘排毒’后出现病情好转。
其次,专业的化验,不管是医疗的,还是法律搜集证据的,取样送检的过程都必须专业人士签字启动,专业人士具体执行,最后由专业人士签字发表测试结果。陈震阳的‘鉈中毒’结果完全没有尊循这些基本手续。
第三,当初得到‘鉈中毒’的严重结论后,陈震阳的专业训练肯定告诉他应该保留原始样品,原始数据,图谱,以便有关部门或者后来人可以重复实验,或者起码能看到他的下结论的实验基础。但是很可疑的是,我们在陈震阳发表的文章中完全看不到我上面一段和这一段说明的基本专业要求,完全看不到测试结束时陈震阳和贝志城所谓‘实验证实两次鉈中毒’的半点踪迹。
第四,谁能排除样品和光谱仪被污染,结果被误读的可能?
第五,如果我们可以一口咬定这事件中有一个丧心病狂的鉈下毒人,为什么不能想想有这种可能: 一个要出名,要提升教授的,学专业,干专业却没有遵循专业程序的平常人面对先入为主的病人家属和好心人给了一个先入为主的‘结果’?
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2 08:32
隔岸观火: 1995年中国就有INTERNET了吗?真先进呀。
本人学非计算机,我能告诉你的只能是,1995年香港,台湾早有了internet.中国大陆有无,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些当年在重点大学的计算中心工作或学习的人,他们会给你准确答案.
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2 08:58
超越2010:      这是倍可亲至今最有良心的一篇分析朱令案的文章,有理有据,并且以一颗悲悯的人文情怀,非常感谢。并且发现这篇文章已被转贴于朱令吧,上面署名作者是 ...
你太客气了,从几大海外中文网看,中国人眼睛里至少还有些人没都盯着权和利,大家在帮朱令讨个公道.能成为其中一分子,是我的荣耀.转贴本文不敢贪功,你应该感谢那个善良的热心人.我从没在国内发过帖,在另外一网想回帖也刚刚搞懂.我要谢谢你告诉我这一消息,希望我小小的努力,能帮助封冻的案子融化一点点.

中国人相信墙倒众人推,老张相信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是要有第一个人冲上去.让我们一起努力,帮助把真实的朱令案还原出来.
1 回复 纲举目张 2013-5-12 09:40
kukubara: 陈震阳的‘鉈中毒’是有严重错误的。
首先这个结果不符合朱令病情的长时间事实。现在我们知道朱令其实在1994年9月就严重发病,眼睛曾经失明,当年冬天出现疼痛掉 ...
谢谢提问.从你的问题来看,我对你的的印象是,你一没学过医,二不懂分析技术.朱令第一次住院前出现症状我刚知道,你说得很对,朱令身体上出的问题,一直到第二次入院前,铊中毒诊断可信度不是100%,即使协和当时作出诊断,在法庭上也不会被采纳.但是,典型的症状和接触史不会影响临床诊断.我对朱令第一次入院分析不是本文重点,重点侧重在第二次入院,而且判断都建立在陈震阳的测量结果之上.你很会打倒人啊,如果我不把这个说清楚,铊中毒根本不成立.
中国的医院,到现在我估计也没有完全规范,1995年的时候,病人家属自己拿标本去化验一点都不觉得奇怪.我相信朱令父母不会事前准备好铊,然后放进样品里去化验,回头去讹谁点钱或给谁栽脏.至于陈震阳测量结果问题,而且实在说那篇文章严格点说谈不上学术文章而是个实验报告,陈教授要靠一篇三流杂志上发表的的文章出名和提职称,那他们单位的要求也实在太低.我的感觉是,你的语言很象律师在法庭上为嫌犯辩护.如果陈教授想要造假,他想怎么造都能造出来.没有确凿的证据,你在法庭上反驳一个搞铊研究的学者的实验结果都是在造假,法庭凭什么接纳你的怀疑而否定他的测量结果?
同意你的观点,他测的结果应该让别人重复一次.但是如果你要是怀疑他的测量结果跟本案有利益冲突,那么他可以找别人做实验前做手脚,别人测一下并不能保证结果的可信度.他不是法医,做实验未必要保留样品.同意你的说法,原始实验记录和图谱应该完整保留.如果他没有这些资料,你可以一下把他打倒.你的第四个问题,如果他是个真正的学者,误读的可能性是零.搞分析,要矫正检测仪器系统,标准曲线,内外对照等,可以100%排除你说的可能性.
1 回复 小龙李 2013-5-12 09:41
心旷神怡1: 以前在网上是否有交集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书写,言论,发表看法等自由.这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是受宪法保护的.没有人应该或因某人不认同而为此闭嘴.任何人无 ...
你没有回答我为何把我被多维的问题,要转移话题了吧。你既然知道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为何我就不可以呢。你妄加判断我是多维的什么人,诋毁别人你有没有想到别人的权利和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与你话题就此为止,请勿回帖,本人觉得浪费时间。一不喜欢到处ctrl v 然后ctrl p把一句话放到不同博主的回帖里,二不喜欢和铊党和有铊党相同心理的人讨论。你我言论到此为止,自有公论。本人喜欢楼主这样给投毒者扒皮,留下空间给他,其他楼主概不关注,不好意思。
1 回复 野球拳 2013-5-12 10:06
kukubara: 陈震阳的‘鉈中毒’是有严重错误的。
首先这个结果不符合朱令病情的长时间事实。现在我们知道朱令其实在1994年9月就严重发病,眼睛曾经失明,当年冬天出现疼痛掉 ...
根据影像资料,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为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当天他做了一个对比实验,把实验室的一个女助手的血样和朱令的血样重新做了对比测试,才最后确定了朱令铊中毒的事实,并且不是一次性的大剂量中毒。
1 回复 kukubara 2013-5-12 10:22
野球拳: 根据影像资料,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为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当天他做了一个对比实验,把实验室的一 ...
你这些说法恰恰反映了陈震阳的问题:

“根据影像资料,”
原始数据和图谱在哪里?

“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朱令是3月8日发病住院,为何到了4月28日还“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但是没死!

“为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当天他做了一个对比实验,把实验室的一个女助手的血样和朱令的血样重新做了对比测试,才最后确定了朱令铊中毒的事实,并且不是一次性的大剂量中毒。”

这对比只能证明两人的血样有不同的组分,但是那不同的组分一定是铊?
1 回复 kukubara 2013-5-12 10:52
纲举目张: 谢谢提问.从你的问题来看,我对你的的印象是,你一没学过医,二不懂分析技术.朱令第一次住院前出现症状我刚知道,你说得很对,朱令身体上出的问题,一直到第二次入院前 ...
你的印象错了。
你的说法也错了:
1 按照陈震阳的文章,协和当时已经作出诊断, 不是你说的“即使”这种假设。

2 中国的医院, 你不能仅仅靠“我估计”来大放厥词。正式的医院化验一直是要医生先开化验单,指定化验部门来执行的。

3 如果陈震阳测量结果那篇文章谈不上学术文章,那更不是个实验报告。我更肯定你没看过实验报告。

4 教授要靠一篇三流杂志上发表的的文章出名和提职称,这样的单位全世界比比皆是。

5 我不需要否定他的测量结果,陈震阳需要“说明”他的实验结果,特别是他自己的“结果”自相矛盾的时候,比如“大大超过致死量没死”,“两次中毒却没有实验结果”等等。

6 啥叫“如果他是个真正的学者,误读的可能性是零”?误读结果,犯错误的学者多如牛毛。去年nasa就出了一次很大的:所谓砷代替磷组成生命细胞。
1 回复 小龙李 2013-5-12 11:00
kukubara: 你这些说法恰恰反映了陈震阳的问题:

“根据影像资料,”
原始数据和图谱在哪里?

“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 ...
原始资料警方应该保存,这是目前朱令律师要求公开的内容。
1 回复 kukubara 2013-5-12 11:09
小龙李: 原始资料警方应该保存,这是目前朱令律师要求公开的内容。
"原始资料警方应该保存,这是目前朱令律师要求公开的内容"
十分外行的诡辩。分析仪器的原始资料是数字化的,存在仪器控制计算机的硬盘上),警方和任何人都可以有多份原始资料。仪器操作人(主管人)可以签字发送n多份电子版和平面印刷版。
1 回复 野球拳 2013-5-12 11:21
kukubara: 你这些说法恰恰反映了陈震阳的问题:

“根据影像资料,”
原始数据和图谱在哪里?

“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 ...
“根据影像资料,”
原始数据和图谱在哪里?
警方立案是要讲证据的,陈震阳不是法医,所以我们看到了他的测试数据。您认为警方会不会把一个未经检验的非法医出具的书面报告作为证据立案?

“陈震阳收到血样后第一次检测发现朱令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朱令是3月8日发病住院,为何到了4月28日还“血样铊浓度远超过致死量”但是没死!
1铊会在人体内累计,在总量为致死量的前提下,一次性服入会很快死掉,那么多次小剂量服入会不会就象一次中毒那样很快死掉呢?2这个致死量标准是对普通人而言,但是人和人的体质是不一样的,所以量的大小会有所差异,这可能要归功于朱令有运动员一样的体质。

“为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当天他做了一个对比实验,把实验室的一个女助手的血样和朱令的血样重新做了对比测试,才最后确定了朱令铊中毒的事实,并且不是一次性的大剂量中毒。”

这对比只能证明两人的血样有不同的组分,但是那不同的组分一定是铊?

测试就是做的铊测试啊,打个比方,HIV血样测试 ,一个是阴性,一个是阳性,哪个有病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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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kukubara 2013-5-12 11:30
野球拳: “根据影像资料,”
原始数据和图谱在哪里?
警方立案是要讲证据的,陈震阳不是法医,所以我们看到了他的测试数据。您认为警方会不会把一个未经检验的非法医出具 ...
完全不同意你说的。
“警方立案是要讲证据的,陈震阳不是法医,所以他的测试数据可以披露。您认为警方会不会把一个未经检验的非法医出具的书面报告作为证据立案?”
警方调查是要涵盖所有的可能,不等于某种可能是“证据”。

“1铊会在人体内累计,在总量为致死量的前提下,一次性服入会很快死掉,那么多次小剂量服入会不会就象一次中毒那样很快死掉呢?2这个致死量标准是对普通人而言,但是人和人的体质是不一样的,所以量的大小会有所差异,这可能要归功于朱令有运动员一样的体质。“
错大了,朱令之前在1994年已经两次发病,一次休学。


“测试就是做的铊测试啊,打个比方,HIV血样测试 ,一个是阴性,一个是阳性,哪个有病毒呢?”
我说过了,污染,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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