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两船,到底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

作者:纽约桃花  于 2012-3-19 21:45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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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双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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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9 个评论)

回复 dwqdaniel 2012-3-20 09:15
白露为霜: 所有入籍美国的都要宣誓“只效忠美国 (Oath of Allegiance)”。如果不愿意,就不应该入籍。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 ...
对!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09:16
fanlaifuqu: 强顶!
几乎所有场合,反对中国恢复双重国籍的人,都会引用美国国务院的入籍誓词;而
这段誓词中的几句话是反对双重国籍。只有在一个系统研究中,才可发现入籍誓词
与美国法律不相符合,不具法律效应。这也可以解释入籍誓词中反对双重国籍和美
国现实中承认双重国籍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09:21
丹奇: 这砖敲的好!

我赞的是入籍美国效忠美国的思路。

杨澜的国籍我还真不清楚呢。马上狗狗去!
你这叫“愚忠”!愚昧!连祖宗都不要。美国宪法对归化国籍之人无此要求。
回复 qxw66 2012-3-20 09:22
只要有一个外国人,整个人大就是伪人大
回复 Rockbox 2012-3-20 09:24
是什么国籍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是人民代表大会,那么他/她的主张能够代表人民就行,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能帮中国人民说几句实话真话有用的话就行了!那些土生土长的人大代表又有几个会说人话呢?如果你说是公民代表大会当然的就不一样了!可怜中国没有公民,只有人民或屁民。即便是这样的人民代表大会,又有几个代表真的是民选的代表呢?

杨澜是否中国国籍,靠媒体几篇报道就质疑或是肯定都是不可取的。更别说以此而对其本人品性的质疑和批评。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09:26
dwqdaniel: 对!
对在哪里?有本事摆事实讲道理。

是大错特错。错在哪里?我来摆事实讲道理。

1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代表美国政府的观点,但不代表美国法律。
2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和美国法律有冲突,美国法律至上。
3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在法庭上绝对让位于美国法律。
4 美国法律并不追究美国国务院的每个论点。但在关键时刻,或到上诉到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时,美国最高法官会以美国法律纠正美国国务院的违法美国法律论点和做法。
5 美国最高法院允许承认或双(多)重国籍是从1967阿佛瑞姆诉斯克案开始的。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09:35
杨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不重要。

假定杨说了这句话,杨也没有错。

杨的祖父祖母是出生在中国,原是大清国国籍;孙中山推翻大清国后,他们是中华
民国国籍;杨的父母是出生在中国,原是中华民国国籍,毛主席推翻中华民国后(赶
到台湾岛)后,他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杨本人出生在中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地国籍。

至于归化国籍,世界上有近百个国籍承认双重国籍,她归化另外99个国籍。那又怎
么样。

记得有人说过,出生地国籍好比亲妈,是唯一的,谁也比不了。归化国籍好比“寄
妈”,多几个只要好处没坏处。

亲妈和“寄妈”那个重要?那个为主?

出生地国籍和归化国籍那个重要?那个为主?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09:43
前面是我归纳的第一个观点。

仍然假定杨说了这句话,杨也没有错。

我的第二个观点是,现行的中国宪法没有规定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作为人民代表。


现行的中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必须有中国国籍。我们仔细“调查”过,杨出生在大
陆,有中国出生地国籍。杨也没有填表签字推出中国国籍。杨很幸运,没有被“剥夺”
出生地国籍。

因此,杨符合中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必须有中国国籍这一基本条件。

所以,LZ 是否有点糊涂了?!
回复 hr8888hr 2012-3-20 09:56
robdanazi: 这是很普通的话,少见多怪。

现行的中国宪法没有规定有双重国籍的人不能作为人民代表。

“如果不愿意,就不应该入籍” -- 你说的过于简单。

在世界一体化的时 ...
我同意你的意见呀! 出生国的国藉不容别人抹丢, 在别国生活归化当地不等于就是不忠于或反对自己的出生国. 相反, 楼上有网友就说, 这里很多中国藉的就老说"支那"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0:10
我的第三个观点是,LZ 提到 “入籍宣誓的时候不都是表示效忠美国”,但从意思上
看,LZ对美国宪法和法律,以及美国国务院言论和美国宪法的关系有误解。

下面LZ的全段话。我读了几篇,还是没有读出LZ是要杨“效忠美国”还是不“效忠
美国”。


“咱先姑且不论美国国籍是否可以在中国参政,我觉得奇怪的是,如果是美籍,当
初入籍宣誓的时候不都是表示效忠美国,为美国利益而战嘛,如果是这样,如何可
以代表国人的利益而就中国的政治进行管理参选?假如中国与美国宣战(上帝保佑
这只是假设,不会发生), 你能够像你当初宣誓的那样站在美国的利益一边?是
否可以口出狂言说,因为我出身中国,所以要代表中国的利益,而不是美国?如果
是这样,像这样的美籍如何可以做到尊重美国的政策宪法,从美国的利益出发为了
维护美国而战?

--- 在这点上,我认为LZ很聪明。他/她加了几个问号,把要回答的问题留给了别人。
还真的有人“上当”掉进了”汉奸“的陷阱。

这实际上是一个伪命题。因为,美国宪法并没有强制每个归化国籍人表效忠不效忠
的决心。你归化美国国籍,你可以保留你的出生地国籍。你要做的是承认美国宪法,
遵守美国法律。

几乎所有场合,反对中国恢复双重国籍的人,都会引用美国国务院的入籍誓词;而
这段膂d词中的几句话是反对双重国籍。只有在一个系统研究中,才可发现入籍誓词
与美国法律不相符合,不具法律效应。这也可以解释入籍誓词中反对双重国籍和美
国现实中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

美国是法制国家,不会“管”你有几本护照。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不能以美
国国务院的论点来代替美国法律。在美国,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高于一切。

下面是美国的基本事实:
1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代表美国政府的观点,但不代表美国法律。
2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和美国法律有冲突,美国法律至上。
3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在法庭上绝对让位于美国法律。
4 美国法律并不追究美国国务院的每个论点。但在关键时刻,或到上诉到最高法院
(US Supreme Court)时,美国最高法官会以美国法律纠正美国国务院的违法美国法
律论点和做法。
5 美国最高法院允许承认或双(多)重国籍是从1967阿佛瑞姆诉斯克案 开始的。

我们在北美旅居的时间比较长,对美国的法律应该很了解。我们不能断章取意,误
导新来的大陆同胞。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0:18
隔岸观火: 这需要立法。
我赞同立法。两点可以肯定:

第一,尊重出生地国籍,不要剥夺旅居外的中国大陆公民的出生地国籍。
第二,只有有中国出生地国籍同时无他国归化国籍的中国的公民才可竞选或当选中
国最高领导人(主席,总理)的职位。

其他可宽松一些。
回复 隔岸观火 2012-3-20 10:22
robdanazi: 我赞同立法。两点可以肯定:

第一,尊重出生地国籍,不要剥夺旅居外的中国大陆公民的出生地国籍。
第二,只有有中国出生地国籍同时无他国归化国籍的中国的公民才 ...
我说的立法是不允许外籍担任人大代表或任何官方公职。至于外籍要不要算中国人,我没兴趣,我只能给一个国家纳税,不想养两个国家。要是中国醒过味儿来,要让有双重国籍的纳税,那对我可没好处。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0:31
我的第四个观点是:杨也没有“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9条“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有两个条件。
第一是“定居”。事实表明,杨显然没有“定居”美国,她当然没有“自动丧失”
中国国籍。

第二是条件是“自愿加入”主观的,无法强加。世界上不是只有“自愿”和“强迫”
两个极端。对于杨来说,不满足第一“定居条件已经足够说明她没有“自动丧失”
中国国籍。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0:37
隔岸观火: 我说的立法是不允许外籍担任人大代表或任何官方公职。至于外籍要不要算中国人,我没兴趣,我只能给一个国家纳税,不想养两个国家。要是中国醒过味儿来,要让有双 ...
出生地国籍是天赋的。不交税可以作牢,但不能以此为借口剥夺出生地国籍。
倍可亲上介绍过一个“无国籍人士”。一个单位/部门就可以索要人家在这里的工资收入为借口,剥夺他的唯一的中国护照剥夺其出生地国籍,让他成为无国籍人士! 可悲!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0:39
隔岸观火: 我说的立法是不允许外籍担任人大代表或任何官方公职。至于外籍要不要算中国人,我没兴趣,我只能给一个国家纳税,不想养两个国家。要是中国醒过味儿来,要让有双 ...
你这个人好像就是“钱”“钱”“钱”“钱”吗?
回复 隔岸观火 2012-3-20 10:55
robdanazi: 出生地国籍是天赋的。不交税可以作牢,但不能以此为借口剥夺出生地国籍。
倍可亲上介绍过一个“无国籍人士”。一个单位/部门就可以索要人家在这里的工资收入为借 ...
自己换了国家,出生地的国籍自然消失,我觉得很公平——何必占着茅坑不拉屎呢?
回复 隔岸观火 2012-3-20 10:57
robdanazi: 你这个人好像就是“钱”“钱”“钱”“钱”吗?
我有提到一个钱字吗?我只是不想离婚了还要尽义务。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1:04
我的第5个观点是,LZ说“其实,杨澜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等等。


这说对了。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500多万中国大陆走出国们到世界各地。

事情都要一步一步来。先是现实与法律和规章有冲突,法律修改过程比较慢,可先
改规章。2003年起,出国人员不再注销户口和身份证,向承认双重国籍走出第一步;
2010年6月,高官表示政府正在认真研究双重国籍问题,向承认双重国籍走出第二步。
在研究双重国籍问题方面,我们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如海涛作出极大地努力。国内
学术界很快会迎头赶上。

有些人先有双重国籍,我们2003年前出国的人一点也不妒忌。尊重出生地国籍恢复
双重国籍是世界文明所在,中华文明所在,美国文明所在,是历史潮流。曾经有中
美双重国籍并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中国千年封建专制的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统孙文先生
说过:“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1:17
白露为霜: 所有入籍美国的都要宣誓“只效忠美国 (Oath of Allegiance)”。如果不愿意,就不应该入籍。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 ...
你好好学习美国的宪法和法律吧,美国政治和中国不同。中国是国务院法工委主导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重大法律修改由9个大法官投票表决。

几乎所有场合,反对中国恢复双重国籍的人,都会引用美国国务院的入籍誓词;而这段膂d词中的几句话是反对双重国籍。只有在一个系统研究中,才可发现入籍誓词与美国法律不相符合,不具法律效应。这也可以解释入籍誓词中反对双重国籍和美国现实中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

美国是法制国家,不会“管”你有几本护照。美国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不能以美国国务院的论点来代替美国法律。在美国,美国宪法(US CONSTITUTION)高于一切。

下面是美国的基本事实:
1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代表美国政府的观点,但不代表美国法律。
2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和美国法律有冲突,美国法律至上。
3 美国国务院的论点在法庭上绝对让位于美国法律。
4 美国法律并不追究美国国务院的每个论点。但在关键时刻,或到上诉到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时,美国最高法官会以美国法律纠正美国国务院的违法美国法律论点和做法。
5 美国最高法院允许承认或双(多)重国籍是从1967阿佛瑞姆诉斯克案 开始的。

我们在北美旅居的时间比较长,对美国的法律应该很了解。我们不能断章取意,误导新来的大陆同胞。
回复 robdanazi 2012-3-20 11:20
qazwsx111: 我的观点是:任何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如果在中国境内做事必须如实告诉中国有关部门,不得有任何隐瞒和欺骗;若从事公职,则必须让涉及到的人知道,比如上下级 ...
在可以任意剥夺出生地国籍的情况下,不可能。

我赞同立法。两点可以肯定:

第一,尊重出生地国籍,不要剥夺旅居外的中国大陆公民的出生地国籍。
第二,只有有中国出生地国籍同时无他国归化国籍的中国的公民才可竞选或当选中国最高领导人(主席,总理)的职位。

其他可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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