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何人回家必须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归国必读

作者:kissmyaaa  于 2013-7-9 01:5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8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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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84 个评论)

回复 kjren 2013-7-11 08:55
吴名子: 注意规定是指外国人,按照新法解释,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既不持中国护照的人。
这是争论的焦点, 无论你同意不同意, 很多人的中国国籍被强行剥夺了, 所以才出现了问题, 如果给大家发”侨胞证”(当然要审查申请人), 问题则可类似印度化解了.
回复 kjren 2013-7-11 09:02
吴名子: 是否是"逐亲",不同人有不同解释了。譬如当初你宣誓放弃原国籍,并效忠所在国时,你想过你有这份亲情么?譬如你入的是美国籍,你宣誓的时候,你想没想 ...
"有人居然看不出下面两句话意思的区别[注1]:
1)“只要加入外国籍就丧失中国籍”;
2)“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这种人中文语法知识不通,逻辑知识缺乏。还是要怪已经被打倒了30年的四人帮的读书无用论啊!

如他们中有人认为,一个出生中国祖祖辈辈生活和工作在中国大陆的中国人,那一天,只要被认为不尽“义务”,就要被一律开除中国国籍。

又有人认为,一旦国家发生战争,不去当兵者,不管男女老少,统统要开除中国国籍。

更为搞笑的是,这些人主张,凡是“自私”者,要全部开除中国大陆国籍。如果真是这样,那偌大中华大地,不只剩雷锋同志孤身一人?

不过,争论总是好事。再说,博客也不是学术论坛。水平差的,人品低的,阅历浅的,出点洋相,不必太计较。

大家一块学习,一块进步。毕竟我们的国籍是祖籍和出生国籍的混合体,而无论是祖籍或出生国籍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没有人真的愿意“自动放弃”,更没有人心甘情愿被剥夺!"
回复 kjren 2013-7-11 09:18
有人学习人大常委会关于港澳台同胞国籍问题的解释有以下感想:

国籍法: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何为"定居外国"?

1. 在"徒步"时代, 人类祖先一步步走出非州, 出来了就不回去了, 为"定居".
2. 在"轮船"时代, 中国人"下南洋", 闯"东洋", "西洋", 一部分人, 可"漂来漂去", 是"定居"否?
3. 在"飞机"时代, 国人可在十几个小时内到达世界的大多数角落, 很多人为生活, 工作, 一个月内可"飞来飞去"几趟. 是"定居"否?

国籍本是西方泊来的概念,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朝认同/不否认原国籍的方向进步. 中国给"港澳台"同胞开了方便的门(搞了个解释), 什么要对"大陆"同胞要关上方便的门, 其实我们有更多的亲人在家乡, 更需要方便! 1980的"国籍法"早该修改了, 中国有几个法律30多年不修改?
回复 秋天的云 2013-7-12 04:22
opa900: 一人说报到了,没人搭理。
一人说没报到,也没人搭理。

没人说报到了,人家搭理了。
没人说没报到,人家找碴了。

有最近从国内回来的吗? ...
俺刚从国内回来。俺持绿卡是中国护照不用报道。俺的外孙子是ABC美国人必须报道,不保报会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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