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梅,你幸福吗?.........

作者:夏山风  于 2011-6-11 14: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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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Rockbox 2011-6-12 09:23
海上花: 为什么?难道让贺梅离开亲生父母,独自回到美国,回到一个非亲生父母的家,就是幸福?
如果我比你家境“好”(说不定其实更坏),也会很爱你孩子,请问我来你家抢 ...
不是说贺梅在养父母家就会幸福,贺梅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寄养在那里应该会更幸福。但是如果像贺邵强这样把孩子当财产,推去要来,那么贺梅就太不幸了,本来被寄养就不是好事儿,又不是孤儿,父母都健在,对孩子的心理已经有打击了,等她刚适应刚和养父母培养出一些感情,你又把她推到另一个不习惯的环境里,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贺邵强以为是水果滩儿呢?让人看会儿就看会儿了。法律是保护的亲生父母的权益,但是孩子呢?在一开始被寄养的时候法律没有保护到位,现在的结局是她又一次受到伤害。说到底贺邵强就只爱他自己。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09:33
海上花: 最关键的是贺梅案的胜利在美国法律上有效地维护了亲生父母和孩子的根本利益。我们不可以旁人无法量化的当下贺梅的“幸福”与否来否定贺梅和父母及其他未来可能有 ...
没有人否定贺梅案胜利所带来的深远的意义,我们只是从母亲的角度同情和可怜贺梅的处境,白人养父日子紧巴巴的,但至少全家挤在一起,贺家当初不也是因为日子窘迫放弃了扶养贺梅,跟现在因为离婚而把她送进寄宿学校性质上有什么差别?作为母亲我们能考虑的只是贺梅当下的“幸福”,太深太远的社会和历史意义对我们来说太遥远,如果贺梅连最起码的当下的幸福都得不到的话,谁能保证她长大以后不回有人格的偏差,不会做出蓄酒,吸毒的行为!(中国现在吸毒的人还少吗?)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0:16
Rockbox: 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造成这一切的恰恰是贺邵强自己。他犯了一个很多中国父母都可能会犯的错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没精力没时间的时候,就放在一 ...
顶!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0:19
Rockbox: 不是说贺梅在养父母家就会幸福,贺梅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寄养在那里应该会更幸福。但是如果像贺邵强这样把孩子当财产,推去要来,那么贺梅就太不幸了,本来被寄 ...
说的太好了,痛快!
1 回复 陈营 2011-6-12 10:39
Rockbox: 你说的没错,但是我觉得造成这一切的恰恰是贺邵强自己。他犯了一个很多中国父母都可能会犯的错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没精力没时间的时候,就放在一 ...
是这样,整个事件中包含几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如果搅在一起来谈永远是糊涂账。所以我说养父母与亲父母之间的问题是一回事;亲父母自身是另一回事;贺梅与养父母又是一回事;贺梅与亲父母又是另一回事。
因为亲父母有错误,亲女儿就必须被抢走,这是典型的八国联军的强盗理论,尽管大家都心安理得滴认为抢走别人女儿是符合法律的行为。贺邵强或许是个很混账的父亲,但是最终还是竭尽所能争取女儿回到自己身边,我是赞扬这一点的。至于这个事情结束后,后来的新故事会如何应该说那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了。如果联系那么多的话,恐怕我们应该为贺梅的孙子担忧一下是否会成为第一批月球的居民了。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10
夏山风: 贺梅一个人住在寄宿学校就是幸福,对吗?
这和当初打贺梅案根本无关。当初,连法官也不会去推测贺国强夫妇会离婚,贺梅住不住寄宿学校,就好像我们不会拿贝克夫妇以后会不会杀人坐牢为假设反对贝克夫妇收养贺梅。
逻辑逻辑!!!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14
Rockbox: 不是说贺梅在养父母家就会幸福,贺梅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寄养在那里应该会更幸福。但是如果像贺邵强这样把孩子当财产,推去要来,那么贺梅就太不幸了,本来被寄 ...
小孩小时候在收养家庭可能没问题,但长大以后很多一定会有问题的。你问问50-70年被美国人收养的韩国人,看看他们会不会幸福。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16
陈营: 是这样,整个事件中包含几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如果搅在一起来谈永远是糊涂账。所以我说养父母与亲父母之间的问题是一回事;亲父母自身是另一回事;贺梅与养父母又 ...
看来你头脑还是很清醒的。可惜当了五毛!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36
BL_518: Me too ~~~~~~~
同情归同情,法不容情。何况亲生父母永远失去孩子(连探望的权力都没有,谁知道以后会与那家人漂泊何处)就不值得同情?设身处地,我们如果是贺绍强,会怎么做?!
很高兴美国法官法律最终给弱势的人(或者说弱势族群)一个公正。
在贺梅案中,最旗帜鲜明支持贺家的是岳东晓,蔡金良,傅东辉等人,这三个人都是北大本科出来。叫我们看到了北大人的胆略和智慧,看到了北大人在一些理念与普通中国学生,包括海外中国人的区别。赞一个!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46
Rockbox: 不是说贺梅在养父母家就会幸福,贺梅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寄养在那里应该会更幸福。但是如果像贺邵强这样把孩子当财产,推去要来,那么贺梅就太不幸了,本来被寄 ...
想当年。多少中国海外人一开始就在这里,一口咬定贺梅在贝克家比在贺家幸福。原因只因为贝克看起来象是富裕的白人家庭。多少中国人在这里谩骂,穷人不应该生孩子,不应该多生孩子。我不知道他们敢不敢到非洲去喊,到美国黑人区去喊。但我至少可以肯定他们所崇拜的比尔盖茨,绝对不敢讲这样的话。不知道这些自以为“富”的人,遇到比尔盖茨对他吼“你这么穷,为什么生孩子”,他们如何感想。
许多中国学生即便到了海外,依然还是暴政的徒子徒孙!
1 回复 海上花 2011-6-12 11:51
夏山风: 没有人否定贺梅案胜利所带来的深远的意义,我们只是从母亲的角度同情和可怜贺梅的处境,白人养父日子紧巴巴的,但至少全家挤在一起,贺家当初不也是因为日子窘迫 ...
贺梅遇到的困难不是不可克服。你和我他都可以帮助贺梅呀。这不能当作否定当初的理由。
1 回复 五十仙 2011-6-12 12:43
贺梅回到中国,是个悲剧。而这悲剧,是贺绍强造成的。至于岳东晓,确实帮助贺赢了官司,从司法层面值得恭贺。但将贺梅送到中国,在破碎家庭生活这样的结局,岳东晓造了大孽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3:03
您到底有没有读清楚呀,我从一开始想要阐述的观点只是要告诉那些想要知道贺绍强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对贺梅有没有尽到父责的村民们一些我所知道的信息,而且我上面也讲了很清楚我根本就没有要否定这件案子的任何意思,我想表达的只是这件案子本身所带给贺梅的伤害,仅此而已,而且是我们现在看得到的。我既不敢否定法官的专业素养,更不可能去否定岳东晓等人为了华人的利益而无私奉献的精神!但是任何一件事情总有它的两面性,有利就有弊,看你站在哪个角度去看而已,或许你也是当年的参于者(从您极力维护这件案子的态度来看),不管怎样都请接受我的致敬!至于您把别人的同情心比到了北大人的胆略和智慧上,又抑或是理念比普通中国学生,海外中国人高,再或是拿比尔盖兹作比喻,我怎么就觉得您的题越跑越远了呢,您为了树岳东晓(请岳不要生气,我对你没有任何想法和意见)这面鲜明的大旗,也不要太上纲上线吧。(您可是打击了一大片人哪)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3:17
五十仙: 贺梅回到中国,是个悲剧。而这悲剧,是贺绍强造成的。至于岳东晓,确实帮助贺赢了官司,从司法层面值得恭贺。但将贺梅送到中国,在破碎家庭生活这样的结局,岳东 ...
我为了回答你的好奇心不小心把“海上花”给得罪了,你可得给我“顶罪”呀!呵呵呵
1 回复 Rockbox 2011-6-12 14:09
五十仙: 贺梅回到中国,是个悲剧。而这悲剧,是贺绍强造成的。至于岳东晓,确实帮助贺赢了官司,从司法层面值得恭贺。但将贺梅送到中国,在破碎家庭生活这样的结局,岳东 ...
贺梅回中国本不见的就是悲剧,那些活在国内的家庭也有和和睦睦的,孩子也有快快乐乐成长的。关键还是这当爹的撑不起这个家。像贺邵强这样的人,即便是事业上有所成就又有谁会看得起他?这与岳东晓无关。人家养父养母也没有错,当初你把孩子寄养到我家,我们就尽心尽力对孩子好,后来我们生活的很好了,相互有感情了,你突然又要把孩子带去一个我们认为不会让她幸福的地方,要是换了我我也不愿意,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留在身边争取一下孩子的未来,这才是父母应有的想法,这和直接抢别人的孩子还真不太一样,说明他们是真把贺梅当成自己孩子在养,说实话,这样的养父母很令人感动。真要是没办法,把孩子寄养到这样的家庭,只能说是幸运。至于贺邵强通过法律把孩子要回来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孩子要回来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真正尽父亲义务的又一次开始,他应该也需要尽更大的努力来弥补寄养的这一段时间,这方面来讲他实在让人看不起。从孩子的角度来讲,如果她现在生活的很好,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哪儿生活都不是问题,当然也算是圆满结局,但是如果是现在这个样子,倒还真的不如当初就判给养父母养着了。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4:18
Rockbox: 贺梅回中国本不见的就是悲剧,那些活在国内的家庭也有和和睦睦的,孩子也有快快乐乐成长的。关键还是这当爹的撑不起这个家。像贺邵强这样的人,即便是事业上有所 ...
您有这样的理念想必一定不是北大人吧,哈哈...
1 回复 Rockbox 2011-6-12 14:36
夏山风: 您有这样的理念想必一定不是北大人吧,哈哈...
我还真不是,我也的确没有什么胆略也没有智慧,我只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只顾我自己一个小家的父亲,从这样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不过我倒是不认为法不容情,恰恰相反,我认为一部好的法律一定是符合人情符合人性的,一个好的法官也应该是同情达理明辨是非的。只是现在还没有这样的法律,法律本身也是要靠这样的案件,找到缺陷,不停修改。但是法律毕竟只是人写的条文,不可能照顾得到方方面面。比如此案例之前贺梅被寄养和后来的父母离婚。这不是法律的错。我不认为北大人和我们会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中国人和美国人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所有的区别都是个体的,我知道我们所有人都有一个共性——自私,无论是谁。
1 回复 夏山风 2011-6-12 15:14
Rockbox: 我还真不是,我也的确没有什么胆略也没有智慧,我只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只顾我自己一个小家的父亲,从这样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不过我倒是不认为法不容情,恰恰 ...
理念相似,就事论事,不偏激,好!加我为好友吧,以后还请多多指教.
1 回复 天涯看客 2011-6-12 19:07
我一直坚持贺妹该留在贝克家,而贺邵强不配做父亲。在北美二十多年,贺邵强这样的猥琐小人见识了不少。贝克这样的老外也见多了,特别是在中文学校,那么多老外送自己的领养的中国孩子(多是遗弃儿)学中文,提醒他们别忘了他们的根。认识的一位美国名牌大学教授了领养了俩个中国女孩,在上海开会接待他期间、陪他在城隍庙给孩子买礼物时,他给我讲是他太太决定领养中国弃婴、而不生自己的孩子。他太太六四前就在内蒙古大学教英语多年,在中国期间,她目睹了那么多弃婴,从此萌发了领养他们的念头。他们为领养每个孩子要付给领养机构2万美金(简直就是卖孩子!),而他自己看到国内人花200多美金买手机都觉得贵、不可思议。
1 回复 天涯看客 2011-6-12 19:14
五十仙: 贺梅回到中国,是个悲剧。而这悲剧,是贺绍强造成的。至于岳东晓,确实帮助贺赢了官司,从司法层面值得恭贺。但将贺梅送到中国,在破碎家庭生活这样的结局,岳东 ...
严重同意!虽对岳东晓有几分敬意,但在此事上他决定帮了个倒忙,害了小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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