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情” 和“性”的一点思考
9/29/2011
东方的文化,注重情,注重含蓄。记得小学的时候看过一部革命影片(大概是《在烈火中永生》),男女主人公死别的场景,是两个人并肩坐在床沿,脸颊贴着脸颊,手握着手。没有眼泪,没有悲戚,只是静静地相偎,等待死亡敲响他们的门。黑白电影的这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忠贞的爱情成为天地间一道永不褪色的风景,值得我们流连于人世间作如是的向往与期待。
性又是个什么东西呢?是庸俗的,还是圣洁的?是关起门来,灭了灯,闭了眼,偷偷摸摸才能做的事,还是可以设一个堂皇的殿堂,明烛高照,在弥漫的馨香之气当中达到身心完全的一种融合?
性只是造物主创造来达到人类繁衍的目的吗?拟或繁衍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副产品?
西方人更注重性本身给人带来的愉悦。西方人的拍拖, 是性关系的代名词。不象东方人,要先了解对方,交往多时,循序渐进,甚至更保守一些的,要婚后才有性关系。有一些宗教,教导年轻人要将性关系保留到成婚之后。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结婚之后发现两人在这方面并不和谐,要怎么办呢?
由性所演绎出来的枝节,可以是最卑鄙的,下流的,也可以是最神圣的,最纯洁的。全看参与的对象,参与的目的,参与的方式,及参与的结果。
国内若干年前的一部电影,讲的是一对穷苦的要饭的夫妇,为养活老母和孩子,假扮为兄妹,要饭途中,兄将妹转让给家道尚好的一户人家做媳妇,换得一些粮食带回家糊口。来年妹已给这户人家添了个胖小子。兄来找妹,约妹半夜出来在山洞幽会。妹忐忑不安,怕孩子醒来没人照顾会露馅,但拗不过兄再三哀求,强遂其愿。悲剧终于发生。村人捉奸,将两人按族规漂筏。
围绕着性,历世历代人造的伦理道德规条已将这一天然纯美的东西践踏得面目全非。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和爱伴生的占有欲却将其变成双刃的剑,将起初的爱所产生的美丽图画戳得满目狼藉。嫉妒给人的嗔心以充足的肥料使其迅速长成剧毒的刺,扎得人鲜血淋漓。爱之愈深,恨之弥切。何苦来哉?
金剛經讲,“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 有为法是变幻的,世界是幻化的,我的观察和见解也是幻化的。我今日所思所想不见得是明日所思所想。写研究论文的人都知道,由于各科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引用十年前的文献就有陈旧之嫌。无常才是真常。放下由觉受而生的贪恋与执著,才是离苦得乐的根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