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国籍户籍祸国殃民何时了

作者:矫海涛  于 2014-8-29 02:0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03评论

关键词:改革开放, 国籍, 户籍, 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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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Serena2015 2014-8-31 01:34
矫海涛: ...这里讲的是无国籍的难民,指的是祖国不存在了,或者无政府、战乱等。不是正常国家的国际移民。中国是那样的国家吗?联合国公约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利有
太狹隘的理解了!經歷不足之故。
無國籍不一定是難民,因為可以自己申請取消國籍,近年就有人因為要符合所在地參政要求,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參加當地選舉。聯合國人權公約第15條也介定人有改變國籍的權利。
本人在四十歲以前一直是stateless無國籍,是文件不清、手續不全的「無國籍」。因為早期中國並不發護照給平民,連出生證都沒有,不在工作所在地方出生,又沒有申請歸化入籍,所以是無國籍人士。出外旅遊公干是用所在地的身份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dentity(俗稱CI),因為一切公司代辦,也沒有特別介意,就一直擱在那了。

1961年的公約特別重申1948年人權公約第15條,當然再次確立了人有改變國籍的權利(留意「改變」,並非從無到有),所以公約並非只限於無國籍難民。
1 回复 矫海涛 2014-8-31 04:32
Serena2015: 太狹隘的理解了!經歷不足之故。
無國籍不一定是難民,因為可以自己申請取消國籍,近年就有人因為要符合所在地參政要求,申請放棄美國國籍參加當地選舉。聯合國
是的,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主要针对难民,但不限于难民。如果对无国籍问题有兴趣,可看以下链接:http://zh.m.wikipedia.org/zh/%E7%84%A1%E5%9C%8B%E7%B1%8D无国籍的原因,那里说得很清楚。不过,这个问题与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国籍没有关系吧?
1 回复 异域堂 2014-8-31 06:18
矫海涛: 宁可放弃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给外国,中国再也管不着,也不能放一个可能影响政府权威的自由回国。是这个意思吧?
中国现政权最需要的是管住国内的老百姓,至于让不听话的移民国外,对现政权只有好处;中国有13亿人口即使少一亿人口,也不愁刮不到民脂民膏。
1 回复 矫海涛 2014-8-31 07:05
异域堂: 中国现政权最需要的是管住国内的老百姓,至于让不听话的移民国外,对现政权只有好处;中国有13亿人口即使少一亿人口,也不愁刮不到民脂民膏。
不排除这种小算盘。也不能排除给自己留条外逃后路。贪够了,不往海外跑,坐那等死啊?有中国管不着的地方,为啥不留着。台湾反共,如果台湾可以,全往台湾跑,信不?
1 回复 kjren 2014-8-31 08:01
Serena2015: 似是而非的論述。
建議作者看看聯合國1961年Convention on the Reduction of Statelessness所訂立的國籍標準General Principles後再解釋所謂國民、公民「理論」
國籍公約很多都是似是而非的. 主要看各个国家的具体政策.
1 回复 kjren 2014-8-31 08:07
manjing: 我觉得中国政府的做法是对的。对加入外国国籍的就必须注销户口。知道一个美国小朋友,小公民,爷爷在中国找关系给他搞定户口,等着拆迁可以多分几十平米。两头占
中国政府的侨务政策毫无道理. 相必你不是侨胞之一. 你说的是邓爷爷和邓孙? 邓说得对, 不管孙子是不是美国人, 他是我孙, 就是中国人. 可惜其他人的爷爷说的不管用!?
1 回复 矫海涛 2014-8-31 08:41
kjren: 中国政府的侨务政策毫无道理. 相必你不是侨胞之一. 你说的是邓爷爷和邓孙? 邓说得对, 不管孙子是不是美国人, 他是我孙, 就是中国人. 可惜其他人的爷爷说的不管用
严格说来,邓孙才是真正的双重国籍。按出生国家,他首先是美国国民、美国人、美国国籍。按民族血缘,他同时又是中国国民、中国人。当他成年时,有自愿选择中国国籍的权利。
1 回复 manjing 2014-8-31 10:18
矫海涛: 不单是要取消出国的户口,而且要建立新的社会安全号码系统,取消所有中国国民和居民的户口,那才是光明大道。
你看得更远。
1 回复 manjing 2014-8-31 10:19
kjren: 中国政府的侨务政策毫无道理. 相必你不是侨胞之一. 你说的是邓爷爷和邓孙? 邓说得对, 不管孙子是不是美国人, 他是我孙, 就是中国人. 可惜其他人的爷爷说的不管用
我说的不是邓爷爷。是说普通百姓。
1 回复 kjren 2014-8-31 10:56
manjing: 我说的不是邓爷爷。是说普通百姓。
你说” 秉公处理”? 真正的”双重国籍”者可在中国当父母官, 普通海外侨胞没有回家自由? 这是什么精神?  是毫不利己, 专门利人的精神?  还是只许邓公”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的精神?
1 回复 kjren 2014-8-31 11:01
manjing: 你看得更远。
看得远好.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 如果实现了共产主义, 消灭了国家, 没有了签证, 岂不更好? 那时还有家庭吗?
1 回复 kjren 2014-8-31 11:19
矫海涛: 严格说来,邓孙才是真正的双重国籍。按出生国家,他首先是美国国民、美国人、美国国籍。按民族血缘,他同时又是中国国民、中国人。当他成年时,有自愿选择中国国
矫先生说得对. 强烈呼吁中国侨务政策改邪归正!
1 回复 异域堂 2014-9-1 05:25
矫海涛: 不排除这种小算盘。也不能排除给自己留条外逃后路。贪够了,不往海外跑,坐那等死啊?有中国管不着的地方,为啥不留着。台湾反共,如果台湾可以,全往台湾跑,信
不信,因为台湾没有抗衡的力量。当局正在请台湾入瓮。因为对香港已经捏手心了,台湾是下一个香港。
1 回复 kjren 2014-9-1 05:52
异域堂: 不信,因为台湾没有抗衡的力量。当局正在请台湾入瓮。因为对香港已经捏手心了,台湾是下一个香港。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执政者)奋斗的目标”, 希望执政者不要有将人民捏在手心和瓮中捉鳖的思想. 要成为真正的解放者.
1 回复 Serena2015 2014-9-1 06:40
矫海涛: 是的,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主要针对难民,但不限于难民。如果对无国籍问题有兴趣,可看以下链接:http://zh.m.wikipedia.org/zh/%E7%84%A1%E5%9C%8B%E7%B1%
本人並不認同中國的戶口和國籍管理制度。只是以事論事澄清對國籍nationality的一些誤解而已。況且中國並無簽署很多聯合國國際公約,並以「國情」為理由執行一些莫名其妙的政策,作者的執著有如與虎謀皮...但這是你的自由和權利,我尊重。
1 回复 Serena2015 2014-9-1 06:49
kjren: 國籍公約很多都是似是而非的. 主要看各个国家的具体政策.
公約是法律文件,是非很分明,因為必須經得起在法庭上的辯論。似是而非的感覺是個人問題。但同意是否執行是因國家政策而異,例如中國就沒有簽署1961年聯合國有關國籍公約,所以中國不受公約條文約束。
1 回复 kjren 2014-9-1 07:49
Serena2015: 公約是法律文件,是非很分明,因為必須經得起在法庭上的辯論。似是而非的感覺是個人問題。但同意是否執行是因國家政策而異,例如中國就沒有簽署1961年聯合國有關
公約是法律文件,是非很分明? 如真是这样, 那还需要辯論吗? 关于国籍的国际公约, 历史上有一些, 但现代国家基本上以本国国民的利益为上, 所谓的国籍国际公约大都已过时, 没有实际意义了.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在其国民的国籍问题上以牺牲海外侨胞及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代价, 采用”利它”主义,  这和”借寇兵而赍盗粮”有区别吗?
另外, 中国没有参加一些国际公约, 并不等于中国执政者就可对自己的国民为所欲为, 任何法律都要符合”天理”. 对吧?
1 回复 kjren 2014-9-1 07:58
Serena2015: 本人並不認同中國的戶口和國籍管理制度。只是以事論事澄清對國籍nationality的一些誤解而已。況且中國並無簽署很多聯合國國際公約,並以「國情」為理由執行一些
感谢你”不認同中國的戶口和國籍管理制度”, 矫先生的博文说出了广大海外侨胞的心里话,中国过时错误的侨务政策损害中国国家利益, 大家的呼吁一定会感动上帝, 搬走拦路的大山.
1 回复 Serena2015 2014-9-1 11:56
kjren: 公約是法律文件,是非很分明? 如真是这样, 那还需要辯論吗? 关于国籍的国际公约, 历史上有一些, 但现代国家基本上以本国国民的利益为上, 所谓的国籍国际公约大都
是非分明是關於法律框架,不可以有含混ambiguity。(假如存在,就要修法改正)但法律還有在既定框架下的程度(例如謀殺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具體刑期因個別案件而定)和剩餘權力(凡法律沒有列明非法的都是合法可做的-此觀點海洋法系和大陸法系就有不同見解)的問題要確立。所以世界上影響最深遠的普通法體系的案例是法律組成的重要部分,而控辯雙方的法庭辯論是法律程序和執法不可缺乏的,弄清細節和考慮控辯對具體條文不同見解,有助法官判案;並非法律條文是非不分。
1 回复 kjren 2014-9-1 12:18
Serena2015: 是非分明是關於法律框架,不可以有含混ambiguity。(假如存在,就要修法改正)但法律還有在既定框架下的程度(例如謀殺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具體刑期因個別案件
你的引深讨论有点跑题了. "国际公約很多都是似是而非的", 是各方(国)谈判妥协的结果. 其中的ambiguity比比皆是. 你说的謀殺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 是哪一国的法? 你的凡法律沒有列明非法的都是合法”可做的”? 也不成立. 人们的生活规则有法律, 还有道德, 还有其他….中国的祸国殃民的侨务政策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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