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虽然已最终宣判,但案件依然没有一个真实的事实再现。因为网络上对刘鑫的说法不一,因为对江歌母亲毁誉参半。
在网络上看了几篇关于江歌案的文章,多数都是同情江歌和江歌母亲的,毕竟江歌的母亲是一个不幸但坚强的女人,面对失去女儿的巨大悲痛,还不得不强打精神面对一些她不该面对的无良,冷酷与刻薄。因为生了女儿,就被婆家欺负虐待,最终不堪忍受选择离婚,独自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女儿养大,还省吃俭用供女儿留学,跟女儿朝夕相处了二十四年,如今女儿溘然逝去,而且死的如此惨烈,这样的大悲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承受的。如果不明白,大可以换位思考一下。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们养了一只小猫小狗,从一只小幼崽一直养到大,再养到老,小猫小狗一旦消失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尚且会感觉难过悲伤,何况是一个母亲面对自己的女儿,是身上掉下来的肉,有血缘,有亲情,而且是二十四年,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希望和快乐骄傲所在。
可是,在面对失去女儿的巨大悲痛里,有些人却希望她“克制”,“理性”,“礼貌”“平静”,我真想问一下这个要求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的人,如果你是江歌的母亲,你做得到吗?还有人说,“不就是死了一个人吗?好像全世界都欠你的了似的。”我也想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大吗?“不就是死一个人吗?”如果谁能这么轻描淡写的说死,好像不算什么事,那么你去死一个看看?换位思考一下,你还会这么说吗?
我真正无法理解,人们经历了什么样的困难才会冷酷到这个地步。江歌的母亲有些做法的确不妥,但看在她失去二十四岁女儿的份上,什么都能理解了。即使没有切身体验过她独自一个把孩子养大到二十四岁的时候突然失去了她,但如果将心比心,这个应该不难理解。可是为什么还是有人会如此的冷酷要求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冷静,克制,礼貌和平静”呢?反正不是自己遭遇了这么大的伤痛和不幸,说出话就可以这么轻描淡写毫无同情,没有最基本的怜悯吗?
在这出惨剧里,唯一可以说出事实的人再也无法开口说话了,究竟刘鑫有没有把江歌锁在门外面,任由着她和杀人凶犯争执冲突,不顾她可能面临的危险,为了保全自己就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而且江歌是在为她跟杀人凶犯理论甚至搏斗。这是什么狗屁闺蜜?自私到了让人厌憎,无耻到了令人发指。可是网络上还有人说,当时刘鑫只是裤子脏了,进屋去换裤子,并没有锁门,而且听到外面江歌和陈世峰争执,想推开门却发现门被反锁着,最终导致江歌和陈世峰动起手来,江歌的勃颈处被刺了十二刀。。。而江歌手里的刀是哪来的?有报道说是刘鑫给她的,让她防身,刘鑫本人怎么不拿着刀自己防身?陈世峰可是来找她的;如果刀不是刘鑫给江歌的,那么是江歌自己先知先觉随身携带着刀,防着陈世峰来找刘鑫,她随时准备为了刘鑫跟陈世峰拼命?如果刀是陈世峰的还可以解释,可是陈世峰又说他没有带刀来,来了只是找江歌问询一下他和刘鑫之间的事情。所以说,现在唯一可以说真话的江歌不在了,如果刘鑫问心无愧,她为什么不去说明这刀究竟是不是她给江歌的,为什么给江歌?让她防身,她自己的事为什么不自己面对,自己防身,而把江歌推到火山口上?
面对失去女儿的江歌母亲,刘鑫的表现更是让人费解。她不正面回答江歌母亲的问题,她母亲问女儿的死跟她有没有关系,刘鑫说“阿姨,我跟江歌是好朋友。”这是什么驴唇不对马嘴的回答?江歌的母亲问及了那么多关于女儿之死的疑问,因为当时在场的只有刘鑫和陈世峰,他们一定可以说出实情的,如果真如另外一种说法说的,说刘鑫也是受害人,说刘鑫没有干这个,没有干那个,总之江歌的死跟她毫无关系的话,为什么她不能实事求是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清楚,而是含混其词呢?他们都在为江歌的死推卸责任,陈世峰在尽力证明自己是误杀,以求得减刑;刘鑫也是为了把自己从这个责任重大的事情里摘出来以证明自己的无辜。。。江歌已经死了,他们想到的还是自己。
不管江歌的母亲如何失态,只要这失态是由于失去女儿的痛造成的,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应该能理解。毕竟那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是自己的女儿,是自己含辛茹苦带大的,是自己全部的生活希望和活着的理由。
江歌是一位心底善良的女孩,从老师,同学那里获得的信息里得知她是一位懂事的,为他人着想和肯为了他人牺牲自己利益的人。可是,光有善良是不够的,她没有堤防别人保护自己的能力。什么是闺蜜,闺和蜜二个字都给人一种亲人般的感觉,可是真正的闺蜜,真正的哥们和朋友都不是平时的搂脖抱腰,不是倾诉彼此的秘密,不是一起逛街,不是吃吃喝喝,不是小恩小惠,而是在利益得失的时候看出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朋友。如果刘鑫真的把刀给了江歌,让她去面对陈世峰,让江歌去处理本属于她和陈世峰之间的感情纠葛,而且锁了门,把江歌独自留在可能很危险的外面,那么这样的人配得上闺蜜二个字吗?如果非得叫闺蜜,那么一定要加上“毒”字,就叫“毒闺蜜”吧。
从江歌被无辜杀害这个案件里,我们看到了人性里最丑恶的一面,也不得不注意到,江歌的母亲没有教会孩子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学会说不,如何不去承担没必要承担的风险甚至危险。人们首先应该保护自己,其次才要把自己锻炼成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我们小时受的教育都是“舍己为人”,“为人”是没错的,但为什么“为人”的时候要“舍己”呢?你不会游泳,见到一个人落水了你扑通一下跳下去救他,这种行为一定是善良,但也一定是愚善,因为你不仅救不了他,连自己都得搭上命,这样的牺牲值得提倡吗?理性吗?当然我们不会见死不救,但是救人的方式有很多,求助有能力的人就是一个当自己没有能力救人时的办法。
从这个案件里,我们也看到了国内教育方式的畸形和极左,在我们的教育体系里,没有教会人们更有价值的东西,诸如理性善良,温和,理性包容,保护自己,自尊,自我,自由,独立,自立和担当;好像除了学习什么都不重要,学习到知识也不容许你思考,你只是一个记忆和计算的工具。可悲可叹那些年轻的一代代都无法幸免这样的文化戕害,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充斥着冷酷,自私和事不关己,很多人活的都那么没有温度,对伤痛没有起码的同情和动容。可是却有着对权势利益甚至对外族人最敏锐的奴颜婢膝!
江歌一案,正如有篇文章说的,是“人性和谎言的一场大戏”,从中我们见识了人性里最丑恶,最冷酷,最自私的一面,也引发了我们对“善良”这个词的重新认识,如果学校教育里没有教孩子们那些更有价值的东西,那么作为人父人母的我们,一定要教会孩子们如何去做“一个人”,而不是做一个冰冷的,没有感情,没有同情心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