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改装屋新法生效!将扩大管制,房东哭晕…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6月底,纽约(专题)州长葛谟(Andrew Cuomo)签署一项新法,将扩大对改装屋租户的一系列保护,租户又一次取得了胜利。
纽约于1982年首次颁布“改装屋法”(Loft Law),loft 此处指改装屋,并非只是阁楼,而是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居住空间。曼哈顿下城(Lower Manhattan)有许多工厂改建大楼,虽然没有新时代大楼那么扎眼,但保留了苏荷区(Soho)的原始特色,根据改装屋法,这些大楼的业主必须上报编号、将楼盘转换为管制化住房(regulated housing),而不是趁周围地段被大肆开发和走向仕绅化(gentrification)的时候抬高租金并赶走原有租客,其中很多人是活跃在下城却生活拮据的艺术家。
如今,在葛谟的支持下,“改装屋法”也将适用于布碌仑以及皇后区的众多楼盘,约束着1000多栋改装屋的业主。
改装屋法之前仅涵盖2009年之前居住在改装屋的租户,但新规之下,改装屋若有三个或以上家庭、并在2015年和2016年之间连续12个月居住的话,租户也可以申请免驱逐保护。
新法的批评者说,将改装屋转换为住宅单元的过程经常受到租户的阻碍,因为这样一闹他们能够免租金。还有反对者称,新法危及布碌仑北部的工业区,下令业主转换改装屋将致使工业消亡。今年2月份参议员朱莉娅·萨拉查(Julia Salazar)提出一项修正案,将她所在管辖的部分地区免受法规制约(令房东获益),此举令许多人瞠目结舌,而各界对新法的争论也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