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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可以反政府 不能反“黄丝”?(组图)

京港台:2020-5-27 10:2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评论( 4 )  | 我来说几句


香港法官可以反政府 不能反“黄丝”?(组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专题:香港最新动态!

  

  郭伟健法官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早前审理将军澳“流脓墙”斩人案,在判词上形容被告“毫无保留”的认罪态度表现出高尚情操,但被反对派断章取义,指责郭法官赞扬伤人行为。

  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25日发表声明,批评有关判词“给人偏颇的观感”以及“发表任何政见”,决定郭伟健法官暂时不应审理任何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不过,整段声明都无指明,郭法官在判词上哪一部分“给人偏颇的观感”以及“发表任何政见”。

  

  香港(专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

  失业男导游声称去年行经将军澳连侬墙时,看到有人在连侬墙上贴东西,认为这些人令香港经济变差而感愤怒,回家拿刀折返进行袭击三名男女。辩方指香港去年处于一个历史上前所未见的社会动荡,直言若非香港发生这场运动,本案不会发生。

  法官郭伟健接纳被告如非特殊的社会事件,不会犯下此案,对他表示同情,判被告入狱45月。

  值得玩味的是,马道立首席法官的声明一出,反对派立法会议员、法律界代表郭荣铿就表态支持。郭荣铿表示,非常同意马道立所言,司法人员应谨言慎行,他一直寄语各位法官、司法人员小心言论。

  

  郭荣铿还大言不惭地说,“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正义不止要实行,更要让公众看得到其实行。)

  然而,以往曾有多名法官发表过政见,正正与马道立的要求背道而驰,首席法官却至今仍然未有跟进。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司法机构应当用同一把尺处理法官涉违反《法官行为指引》事宜,举例指去年高等法院李瀚良法官公开参与“反修例”联署,结果只是被劝告;三名匿名法官曾向外媒发表扭曲失实言论政见,未见司法机关惩处;公民党明确支持所谓的“违法达义”,前成员余俊翔曾代表公民党参选区议员并当选,但后来成为裁判官。

  的确,同情“蓝丝”的法官被禁止审案,撑“黄丝”的法官却依旧可以审理政治案件,这样的双重标准,未免过于明显,也让人对香港司法的状况更为担忧。

  2014年,违法“占中”时,黄之锋等人冲击政府总部,仅被判社会服务令了事,当时的主审法官在判词中形容,年轻人想法可贵之处是较纯真,却可能因此较冲动。三人因表达意见及关心社会而犯法,应该宽容及理解。

  

  有媒体评论称,占中是政治事件,法官却形容黄之锋“关心社会而犯法”,这难道不是在表达法官自己的政治观点?怎么当年不见司法机构提点一下法官不要随意发表政见?

  在去年的反修例风波中,也有许多法官形容违法者“理想崇高”,在判决和保释条件上都给予优待,怎么当时没人指责这些法官“给人偏颇的观感”?司法机构这样处事,好难让公众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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