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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从骗子手上追回50万,还反"套路"赚了7万

京港台:2020-12-26 10:08| 来源:都市快报 | 评论( 3 )  | 我来说几句


杭州女子从骗子手上追回50万,还反"套路"赚了7万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12月14日,杭州上城区望江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案,余女士称,自己把钱投入了一个叫做“华奥信托”的炒股软件中,后来发现赚的钱提现不了,她觉得不太对劲。

  民警询问详情才得知,大概十天前,余女士在微信上加了一个讨论股票的群,群里有人教她在平台上炒股,“群友”纷纷表示在老师的指导下赚到了钱。

  余女士加了群内炒股“大师”的微信询问“致富经”,对方称她可以把账号交给他托管,由他来在平台操作就可赚钱。

  余女士一开始投入了5000元到平台试水,发现真的赚了钱,就被这天上掉下来的财富冲昏了头脑,马上一次性打进平台50万元。

  平台显示,“大师”帮助她操作,在平台上挣了钱,账户里的金额从50多万变成了57万。

  然而,当余女士想要将这些钱提现时,却发现平台提示她的账号被冻结了,需要交一笔保证金才能解冻,她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民警接到报案后先是提醒余女士少安毋躁,继续跟对方联系,不要跟骗子提起她已经报警的事,并教她与骗子周旋。

  余女士与骗子又聊了几天,答应骗子再投入300万资金进平台,但是以家里人借钱为借口,要求骗子把她之前在平台上的钱提现出来,然后继续在平台上投钱。

  骗子为了骗局更多的利润,开放了提现渠道,余女士遂成功把她在平台上投入的本金和“炒股”获得的利息共计57万元取回。

  这样智斗骗子算不算违法呢?

  律师说法

  依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样虽不构成诈骗罪,无法追究其本人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方法并不值得提倡。

  警方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有的也只会是陷阱。不是每个骗子都容易套路,与其陷入陷阱,不如一开始就拒绝“馅饼”。

相关专题:杭州,浙江,全球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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