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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征数据税剑指阿里巴巴腾讯 税率占收益三成

京港台:2021-11-24 01:47|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中国拟征数据税剑指阿里巴巴腾讯 税率占收益三成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在推动“共同富裕”和数字产业化的氛围笼罩下,日本媒体报道,中国为了达标,可能对拥有大量个人数据的互联网企业征收数据税,拥有淘宝的阿里巴巴和微信的腾讯被视为征税目标。预料税率会高达三成。

  中国中央在“十四五规划”中确立推进数字产业化。上月在上海外滩金融峰会上,原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透露,中央有意开征数据税。

  黄奇帆表示,数据的管辖权和交易权应由国家所有。互联网平台采集了个人数据形成产品和服务,理论上,随之产生的收益由一方独享全部收益,有违公平原则。

  黄奇帆认为,数据财产权的分配比例可以大致模仿知识产权的分配模式,拥有大量用户个人数据的平台应该把收益的20%至30%回馈社会。阿里巴巴、腾讯等中国互联网巨头近年来利用旗下服务收集的大量个资赚取了巨额利润,备受争议。外界认为,黄奇帆的讲话冲着谁而来,呼之欲出。

  数据税倡议席卷全球 谷歌和脸书也成为目标

  数据税浪潮席卷全球。最近两年,有30多个国家先后宣布对跨国互联网企业征收数据税。谷歌和脸书等跨国互联网企业即使无须实体营运,也要向用户所在地交税。

  有评论认为,中国可以借鉴这种模式,无论国内企业还是国际跨国企业也一视同仁。

  台湾大学电机系教授林宗男预料,数据税在中国落地会面临很多技术问题。

  林宗男:“在虚拟世界里很多征税的机制其实并不明确。这些不明确不会在中国政府的思维里面。它要收取数据税,受影响的不止于腾讯和阿里巴巴这些中国的网路企业,一些外国企业其实也会受到影响。中国政府用什么方式来作为课税的依据。底下的这些公司也一定会想尽各种方式尽量减少被中国政府课税。”

  台湾两岸政策协会研究员吴瑟致则认为,数据税在中国只是一种包装。

  吴瑟致:“国外是要解决垄断的问题,让更多企业可以有平等竞争的市场。按照中国的思维,这个垄断是由政府来进行,对国有企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措施。政府具备钳制市场的手段。”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了GDP的38.6%

  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国去年的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人民币,占了GDP的38.6%,位居世界第二。《日经新闻》认为,中国希望透过开征数据税,达成“共同富裕”的目标。

  吴瑟致:“这些过去被中国视为创新产业最重要的动力,如今却透过制度的钳制来符合习近平所提到的‘共同富裕’也好,或者所谓的保障个人资料也好,其实某程度上回到头来面对的还是目前中国内部经济失去动能,以及缺乏资金的问题。”

  吴瑟致质疑,开征数据税是否能真正为中国老百姓带来好处。

  吴瑟致:“透过钳制企业来征税所增加的是政府的财政能力,而不是回馈到社会。如要回馈社会的话,应当建立在如何让民众获得公平正义的工作或者生活,而不是透过征税。毕竟我们知道目前中国内部的资金流动是出现问题的。透过征税动会让更多的人认为,这是提升中共在资本流动上的控制。”

  中国政府近2年来大举整顿科技业。在习近平所提出“共同富裕”的氛围下,包括腾讯、小米、拚多多、美团等网路公司的负责人,今年以来都相继捐出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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