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大学期间遭老师领导下药性侵,赣南师大回应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近日,有女子发布视频举报称在 2006年就读原赣南师范学院(现赣南师范大学)期间遭老师和领导下药性侵。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4月,该女子就曾冲进广州一高校课堂,声称被老师戴某标性侵。而戴某标就是曾经在原赣南师范学院就职的教师。
6月17日,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发布声明称,黄某珍在社交平台发布其在读书期间遭受性侵的视频,所述内容不属实,并且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女子名叫黄某珍,自称在2006年4月在原赣南师范学院被老师戴某标下药,并被戴某标和领导共同性侵。并且她还称,当她要报案的时候还被阻止和恐吓。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4月,该女子就曾冲进广州一高校课堂呵斥被老师戴某标性侵。据当时媒体的报道,2021年4月,一名穿着蓝色衣服、提着黑色手提包的女子闯入一间正在上课的教室,大声喊“你一个下药强奸的……”打断了讲台上一名穿着白色衬衫正在讲课的男老师,他拿起手机,指着女子说“同学们,马上报警。”
但实际上,原赣南师范学院也于2013年对外发布声明,称“轮奸案”纯属造谣诬陷,或将追究黄某珍刑事责任。
2022年6月17日凌晨,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发布通报称,黄某珍系原赣南师范学院(现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04级学生。2006年4月30日,黄某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于2006年4月18日晚遭戴某标强奸。公安机关接到黄某珍报案后立即立案,并迅速展开侦查工作,后于2006年5月23日作出“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结论,并依法撤案。
其次,黄某珍在视频中所点名人员均为当年事发后由学院派去处理黄某珍问题的老师和同班同学,不存在黄某珍在视频中所述被学校老师和领导共同下药性侵事实。事隔多年后,从2012年起至今,黄某珍多次来到赣州闹访,并反复在线上线下散布戴某标等多名教师对其实施性侵等不实言论。期间,公安机关因黄某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多次对其依法进行了治安处罚。
2022年4月,戴某标诉黄某珍名誉侵权案,经广东某法院判决,戴某标胜诉,判决黄某珍公开致歉、删除相关平台内容并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维护个人名誉,2021年12月底,黄某珍在视频中所提到的有关人员已向赣州某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法院正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学校表示,鉴于黄某珍所发视频、贴文对学校声誉造成的严重影响,该校已向公安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网络平台举报。同时,学校将适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