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地摊经济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中央社记者李雅雯北京23日电)上海市人大委员会修订通过「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以前全面禁止设摊、占道经营,新规允许区和乡镇政府可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设摊经营。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新规将于12月1日施行。新规公布后,相关讨论23日在社群平台微博热议,直指地摊经济是城市风景,也是体验街道文化最直接方式,路边摊是庶民生活的一部分;民众附和「就喜欢这种烟火气」。
上海市15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昨天修订通过「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指出,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准的重要视窗,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新规对于禁止性规范,要求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
新规内容提到,以前全面禁止散发商业性宣传品行为,修改规定后,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网站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禁止,也就是仅在重点区域禁止。
过往对于设摊经营、占道经营全面禁止,新规则是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允许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平衡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设摊经营,总体要在面上可控、点上疏导,该堵的仍要堵,避免无序设摊回潮;同时也要在适当位置满足城市烟火气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区域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体验经济等。
新规对于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的设置管理採取「许可」、「备案」分类管理模式。在历史文化风貌区等处设置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只需要于设置前,向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