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16岁少年无照上路车祸1死 借车妇女挨告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新泽西(专题)妇女悌莎‧嘉巩(Tisha M. Gargon)借车给无驾照的16岁少年驾驶,车速太快撞到树,同车15岁少年死亡,车主遭检方起诉。
起诉书指出,51岁的嘉巩5月3日把车子借给闯祸少年。根据州警调查,少年开车经过匹滋葛若夫镇(Pittsgrove Township)一个路口,有停车标志未停下来,穿越巴克路(Buck Road)后飞离马路,撞上鹿圈公园(Deer Pen Park)裡面的树。警方翌日早上6点15分接获报案,赶到现场。
开车少年重伤,同车的沙力克高中(Schalick High School)学生丹朱(Evan D'Anjou)当场死亡。
嘉巩向警方坦承借车给肇事少年,检方以二级和三级「危害儿童」的罪名,起诉嘉巩;开车少年也被起诉,罪名是「加重杀人罪」和「操作车辆致死」罪。因为他还未成年,姓名不能公布。
16岁以上可以学习开车,但须取得「学习驾照」,在成人伴随下可以开车,闯祸少年是否持有学习驾照,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未说明,只说他「不符取得驾照的资格。」
法庭文件也未说明嘉巩和少年是否是亲属,不过根据起诉状的描述,她对少年有「照顾」的法律责任。
本案目前由少年法院审理,检方不愿透露是否会要求转到成人法院审判。嘉巩预定10月3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