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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网吧春节促销:300元包20天,签"生死状"

京港台:2023-1-6 19:45| 来源:上游新闻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上海一家网吧春节促销:300元包20天,签"生死状"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1月4日晚,抖音用户“上海蜂鸟电竞”发布一条视频,上面晒出了6名网友签字并按下手印的协议,并附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协议上写到:“由于今年没有挣到钱不想回家过年,公司又放假,实在没地方去,今日起1月4日至24日,老板只收300块随便玩到年后,上网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无论生死,与网吧老板无关。”

  

  ▲网传六名网友签字的“生死状”。

  在这张协议上,已经有秦某、张某、肖某等6人签字并按下手印,签字时间为2023年1月4日。截至1月5日中午16点30分,该视频已经获得10000多次点赞,3000多条留言。不少网友留言表示:“300块20天,老板够意思”“加100块能不能管水”“老板,来成都开店吧……”不过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网吧可能也有一定责任吧?”

  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上海蜂鸟电竞”在上海一共有6家门店,公司全称为上海网靓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 成立时间为2021年9月。发布该视频的为蜂鸟电竞通河店,具体位置在上海市宝山区XX路。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网吧老板韩先生。韩老板表示,这是蜂鸟电竞一年一度的促销活动,6家门店都适用,目前打电话和通过抖音来咨询的网友很多。对于6名网友写下“生死状”并签字按手印一事,韩老板表示这不是网吧的要求,是网友们自行发起的,“也是想让我们放心一点。”

  

  ▲网吧老板表示,这是促销活动。

  但韩老板表示,现在如果想参加蜂鸟电竞“300块包20天”的活动,就必须签字按手印。对于“到底是网吧要求还是网友自发签字”的追问,韩老板回答:“按一下不好吗?多简单的一件事,签个字按一下就好了。一开始我没这样要求,但现在人家都签了,我觉得这样好一点。反正该睡觉睡觉,该上网上网,对吧?”上游新闻记者希望获得这6位签字网友的联系方式,韩老板也没有提供。

  网友签下自负责任的“生死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在这20天上网过程中出现猝死等意外情况,网吧是否无责?对此,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张律师表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营场所完成了应尽义务,顾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签下‘生死状’协议,这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下,顾客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操作不当出现意外,经营者确实没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但张律师表示,如果顾客在“生死状”上签字按手印并非单纯的自发行为,“假如是网吧经营者要求或者授意顾客这样操作的话,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变了,相当于变相免除了网吧应尽的义务,这属于无效条款。就像是我们去酒店住宿,酒店工作人员说以前300块一晚的房间,如今特价100块一晚,但是出了事情酒店概不负责,这显然也是无效的。”

  张律师还表示,作为经营场所,网吧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必要的提醒、安保等服务。“网吧有必要提醒上网的顾客不要长时间久坐,或者沉迷网络游戏,还应该配备‘防沉迷系统’。另外,如果顾客出现突发紧急情况,网吧也有义务拨打110、120等电话,这些责任不能因为网友签了‘生死状’协议就免除。”

  张律师最后提醒,“除了网吧,所有经营场所都应该在显著位置有必要提醒。比如下雨了,超市就应该在显著位置放置‘地面湿滑,小心摔倒’等提示牌,如果没有立提醒的牌子,顾客又摔倒了,那超市就要对此负责,因为没能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

  新闻多一点》

  男子连续上网36小时猝死

  网吧承担10%赔偿责任

  据《北京晨报》报道,2015年3月,30岁男子徐某在北京通州区某网吧内连续上网36小时,最终在网吧内猝死,后其父母将该网吧告上法庭,索赔167万余元。2016年4月27日,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在网吧上网的过程中猝死,经鉴定死亡原因“不排除疾病死亡”。原告在公安机关自述徐某十多年前曾患有心脏疾病,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达36小时不间断上网,导致身体过度疲劳,对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自身有过错。

  虽然网吧通宵营业并不违反规定,但徐某连续上网36小时之久的情况下,网吧工作人员无任何一人对徐某上网时间过长进行人性化提醒,故网吧对徐某猝死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网吧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赔偿二原告共计96025.8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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