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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文满臂图腾,18岁要求店家赔偿,法院这样结案

京港台:2023-2-7 18:58| 来源:新民眼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17岁文满臂图腾,18岁要求店家赔偿,法院这样结案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因一时年少气盛去文身,冷静下来后悔之晚矣。囊中羞涩的年轻人面对高额的“洗文身”费用,一纸诉状将文身店主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去文身的费用。近日,虹口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文身造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以经营者自愿返还文身费用并支付赔偿金的调解方式顺利结案。该案件为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后,上海首例未成年人文身侵权案件。

  

  宏新 摄

  去年6月,17岁的桑某某出于一时新鲜,想模仿影视人物在胳膊上文身。他联系到文身店主彭某,两人商定在桑某某的胳膊上绘制满臂的图腾。文身过程中,彭某收取了800元加工费后便开始操作,并未对桑某某的身份、年龄等信息加以核实,也未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激情褪去的桑某某面对自己的胳膊开始后悔:自己即将成年步入社会,这满臂的图腾虽然很“酷”,但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潜在的影响难以预估。经过思考桑某某决定洗去文身。但一打听发现清洗文身价格高昂。桑某某认为店主彭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自己尚未成年,文身出于一时新鲜,但是彭某并未审核自己的身份信息,也没有尽到规劝等义务。于是,桑某某以彭某损害自己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店主道歉、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洗文身的费用2万元。诉讼时桑某某已年满18周岁。

  

  虹口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虹口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法院认为,彭某向桑某某提供文身服务时,桑某某尚未满18周岁,对文身的危害性尚不知晓;而文身服务经营者在未核实其年龄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文身服务,致其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审理中,经过释法析理,双方都认识到自己存在过错。最终,法院促成双方调解:经营者返还文身费用800元、赔偿清洗文身费用5000元。

  案件审结后,虹口区民政局“以案执法”,会同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局等执法主体,联合属地街道,根据特定经营场所的法律规定,重点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作排查。要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服务场所应在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告知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法律风险,提醒其在提供服务前应尽到审核和规劝义务,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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