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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村庄发现古钱币 引发“挖宝热”

京港台:2023-2-22 05:37| 来源:搜狐 | 评论( 2 )  | 我来说几句


山东一村庄发现古钱币 引发“挖宝热”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网传消息称,山东菏泽东明县疑似发现汉朝古墓。听到消息后,不少村民前去“挖宝”。

  东明县博物馆相关负责人19日下午表示,事发地经核查并未发现汉代古墓,只是村民在自家老院发现铜钱,目前已经收上来。

  村庄发现古钱币吸引“寻宝者”

  视频显示,现场有不少村民手拿工具埋头“挖宝”。视频发出后,有网友表示要准备探测仪动身去挖宝,甚至还有人建议用挖掘机等大型设备挖掘。

  

  视频截图。

  东明县焦园乡政府工作人员证实,在后汤庄的原址上发现一些古钱币,至于属不属于文物,尚不清楚。“原来的村庄用地现在已经改造成耕地,不建议村民去私自挖掘,以免对耕地造成破坏。”

  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有民警在事发地值守,不允许村民私自挖掘。

  地下所挖文物所有权到底归谁?

  村民们发现的古钱币到底属不属于文物?

  有媒体致电东明县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近日焦园乡所发现的钱币主要是一些铜钱和铜板,属于文物。“不允许私自挖掘,如有人私自挖掘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挖掘的已经上交,数量正在清理。”

  

  视频截图:村民展示挖到的钱币。

  东明县博物馆相关负责人表示,挖出的铜钱年代并不算悠久,大概是清末时期制造,多是小枚文钱,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价值。“但村民不知道,至于网上传的汉代古墓都是炒作,如果真有古墓,县里一定非常重视。”

  据该负责人还介绍,东明县属于黄泛区,挖出铜钱的地方离地面不超过50厘米,如果真有汉代古墓最少也会在地面13米以下,不会那么浅。

  地下所挖文物所有权到底归谁?对此,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文明表示,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该法第六条还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埋藏或者隐藏于公民祖宅内的文物,在公民能证明属于其祖产的情况下,后代可以通过继承取得,祖传文物的私有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综合:极目新闻、潇湘晨报、天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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