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杰出校友大富豪胡志宏殴打合作伙伴致其轻伤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实名举报信
我是彭守堂(住涟水县涟城街道渠北村陈庄组47号,电话:15896176899),现因南京大学杰出校友胡志宏殴打我致轻伤二级至今未被法律制裁而向社会公开举报。胡志宏任职23家企业,实控21家企业,是南京大学杰出校友,曾在南京大学任教,也曾向南京大学捐款千万以上,南京大学内建有胡志宏楼。
胡志宏在开发江苏灌南星河湾房地产项目时,我作为承建方,垫资为其建设,但他至今拖欠我5000多万工程款拒不支付。
2022年2月24日,胡志宏带十几人开叉车,强行霸占我方原施工场地,我试图拦下想拒理力争算账,他破口大骂并呵叱手下带头打人。胡志宏凶残地对我胸口猛击三拳,再一拳猛击我太阳穴,将我打倒在地。
经江苏省灌南县公安局鉴定,我的伤害为轻伤二级,胡志宏的恶意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灌南县公安局在起诉意见书中认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案发已过近一年,即便是公安介入后,他还是态度极其恶劣,拒不认罪认罚,他至今没有被司法部门缉拿归案,也拒不支付欠我剩余工程款。
这实在有损其南京大学杰出校友形象,我呼吁南京大学将其踢出所谓杰出校友名单,同时呼吁连云港司法部门尽快将胡志宏依法缉拿,提堂开审。
二级轻伤量刑标准
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没有具体数额,应当按照实际开支赔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胡志宏
胡志宏和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与获奖同学合影
江苏润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大地质系1982届本科校友胡志宏捐赠南大100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并从2011开始,每年捐资10万元用于资助地科院品学兼优的青年学子,今年又进一步追加资金,将“润天奖学金”升级为校级奖学金。
据天眼查,胡志宏名下仍有23家企业,实控21家。
据天眼查,胡志宏涉上千风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