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拒绝“被啃老”!南京九旬老夫妻状告59岁儿子...

京港台:2023-4-4 11:35| 来源:现代快报+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拒绝“被啃老”!南京九旬老夫妻状告59岁儿子...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90 多岁的宋爷爷和宋奶奶育有一子两女,退休金充裕的老两口原本老年生活非常惬意,可近年来却越来越糟心。59 岁的儿子总是伸手要钱,甚至还私自转走老两口 324 万元的卖房款在孙子名下。老两口把儿子告上法庭,前后打了 7 场官司,不仅确认赠与孙子 324 万元的行为无效,法院还让儿子还了之前借的 125 万元。4 月 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此案。

  因拒绝继续 " 被啃老 ",儿子和父母闹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两年前,因为年纪大了加上身体不好,宋爷爷和宋奶奶把名下唯一的房子卖掉,随后搬到儿子宋勇家住。共同居住期间,儿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找老两口要钱。前段时间才以投资做生意为理由借走了 125 万元,最近又嚷着要老人给钱。

  老两口拒绝了儿子的这次 " 啃老 ",没想到儿子一家就翻脸了。突然儿子一家三口从家里搬出去,把老人家扔下不管不顾。这时,两位老人还意外发现,两年前的卖房款 324 万元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全部转到了孙子小峰的名下。

  324 万元售房款怎么就全部转给了孙子?老人也很疑惑,原来此前儿子拿着老人的手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将售房款打到孙子名下。老两口懵了,这并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老两口的养老钱还能要回来吗?

  " 连环官司 " 官司,让两个女儿成为老两口的共同监护人

  钱是宋爷爷 " 亲自 " 打给孙子的,宋勇还特意录了宋爷爷 " 人脸识别 " 汇款时的视频作为证明,想要确认赠与无效,有法律依据吗?一场 " 连环判决 " 保障老人 " 老有所居 " 的持久战开始了。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据了解,2018 年起,宋爷爷、宋奶奶多次在南京脑科医院等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两位老人患有脑梗死、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等疾病。经鉴定,宋爷爷、宋奶奶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已不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2022 年 2 月,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别判决,宋爷爷、宋奶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两场官司结束,一个月后,宋勇和两个姐姐宋大美、宋小美来到法院,申请成为父母的监护人。宋爷爷、宋奶奶明确表示,自己平时受两个女儿照料居多,无论在生活层面还是情感层面均已与她们形成密不可分的羁绊和纽带,因此同意两个女儿共同作为自己的监护人。至于儿子宋勇多次恶意损害自己的利益、转移自己的财产,不宜担任自己的监护人。经审理,江宁开发区法院指定宋大美、宋小美为宋爷爷、宋奶奶的共同监护人。

  法院连环判决,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接下来,老两口要求法院确认自己赠与孙子小峰 324 万元的行为无效,江宁开发区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宋爷爷、宋奶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 2018 年起多次在南京脑科医院等医院进行治疗,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由其监护人宋大美、宋小美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2021 年,宋勇与宋爷爷、宋奶奶共同居住期间,操作宋爷爷银行卡向小峰转账 324 万元,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宋爷爷在此期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该转账行为充分认知。同时,案件审理过程中,宋爷爷、宋奶奶明确表示不同意将 324 万元赠与小峰。因此对宋爷爷、宋奶奶要求确认该次赠与行为无效,江宁开发区法院予以支持。确认赠与无效后,宋爷爷、宋奶奶仅要求孙子还一半款项 162 万元。

  法院认为,当事人仅要求小峰返还一半款项,是当事人权利的自由处分,法院予以支持。宋勇和小峰不服,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南京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于宋勇以投资为理由借走的 125 万元,宋爷爷、宋奶奶又来法院打了场民间借贷官司,要求宋勇返还借款,江宁开发区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老人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管办主任闫立海表示,家有高堂是一个家庭的福气,子女应尽到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老人也可以趁自己思维清晰的时候,通过指定监护人、提前立遗嘱等法律手段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闫立海表示,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场 " 连环判决 " 通过认定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并撤销无效赠与,切实维护老人的合法利益,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文化提供司法保障。(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相关专题:南京

推荐:美国打折网(21usDeal.com)    >>

        更多大千杂闻 文章    >>

【郑重声明】倍可亲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倍可亲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7 01:17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