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女子在珠海遭陌生男猥亵殴打,警方以"互殴"劝和解

京港台:2023-5-23 11:57| 来源:just law | 评论( 8 )  | 我来说几句


女子在珠海遭陌生男猥亵殴打,警方以"互殴"劝和解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女子被男子猥亵、殴打,女子还手,一开始,派出所认为二人系“互殴”。女子被气晕送往医院,被检查出怀孕,于是事件出现转机,男子被刑事拘留。

  上面几张图片依次是: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截图;女子自述事情经过;媒体报道;警方通报。

  我是先在网上看到那段监控视频,女子站在那里,男子走过去摸其下体,当时我的感觉是“这孙子也太明目张胆了吧”。之后看了女子自述,才知道之前已经有了辱骂、猥亵和殴打。

  对这样一名猥琐男,还击没问题吧?但凡有起码是非判断能力的人,了解一下案发经过,看一下现场监控,恐怕都不至于得出“互殴”的结论。难怪女子会被气晕。

  女子的“幸运”在于:她怀孕了。从其陈述看,对于怀孕,她自己也不知情,而医院检查,让案件走向彻底改变,“公安局知道我怀孕后就给我打电话说我转为受害人”。

  这起案件是非清晰,男子行为性质和女子是不是孕妇,没有任何关系。查出是孕妇才“转为受害人”,意味着如果没怀孕,互殴”的帽子她戴定了,等待她的将是拘留。

  而对于男子来说,他的“不幸”在于,他猥亵、殴打了一名孕妇。如果是“普通”女子,拘留就是他可能承受的最高代价,一旦警方推动双方和解的目标实现,连拘留都不用。

  “女子说的一定是事实吗?”有人或许有这样的疑问。我之所以倾向于相信她说的,是因为案件发生于5月5日,如果警方依法处理,即便不刑事立案,行政拘留男子也是早该做的,而不是等半个多月后

  男子被刑拘,结果似乎圆满,但案件经历的波折却值得反思:是非如此清晰,为何要认定“互殴”?警方力促和解固然可以,但力促的“度”在哪里?“互殴”会不会成为对不接受和解者的惩罚?

  虽然没有定成“互殴”,但如此“颠倒黑白”对女子造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本案办案人员,至少应暂时离开执法岗位。

相关专题:强X

推荐:美国打折网(21usDeal.com)    >>

        更多大千杂闻 文章    >>

【郑重声明】倍可亲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倍可亲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5-5 00:24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