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 恐沦系统性金融风险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中央社记者李雅雯台北3日电)中国地方政府债务极高占比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相当于金融风险。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分布不均,部分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高,引发市场担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管理系教授温来成在第一财经3日报导中表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大多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像是一面硬币的两面,相互嵌套,地方债风险实际也是金融风险」。
温来成指出,人民银行(央行)发声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十分重要,可以採取一些方式处理,例如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地方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展期降息等,以缓解当期融资平台债务压力。
报导点出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现有问题。报导提到,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分布不均,地方财政收入成长乏力,偿债却又进入高峰期,一些市县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高,承担极大还本付息压力;已有一些地方公开表示,难以依靠自身能力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相继表态制定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桉。财政部职责在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包括防控隐性债务风险、守住系统性风险发生底线;由于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人民银行也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扮演重要角色。
报导指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尚属安全可控。财政部数据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馀额人民币(专题)37兆7999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限额内;在隐性债务方面,官方则未揭露规模。
IMI财经观察公众号6月底刊文指出,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累积恐引发危机,会向金融体系传导,诱发金融风险。据2012至2018年中国268个地级市数据分析结果,在经济成长速度较慢、财政分权程度更高的地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金融风险的影响更为显着。
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诱发金融风险问题,文章建议,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资讯披露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增强金融机构独立性,从制度上划清财政、金融的界限;改革官员考核机制,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列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