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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前警界大佬刘海投案:任内抓证人抓律师

京港台:2023-8-20 18:32| 来源:法度Law | 评论( 2 )  | 我来说几句


广西北海前警界大佬刘海投案:任内抓证人抓律师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8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作为曾经的警界大佬,刘海的主动投案引发律界广泛关注,“法度law”注意到,轰动一时的广西北海警方抓律师事件,就发生在刘海任职北海公安局期间。

  2009年11月,广西北海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随后警方抓获了五名曾与死者发生纠纷的嫌疑人。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该案被检方起诉至北海中院。

  为嫌疑人辩护的杨在新律师找到了三名该案的关键证人,但警方却将三名证人抓走,其中有人因涉嫌“伪证罪”被羁押两年之久。

  更出乎意料的是,包括杨在新律师在内的四名辩护律师也被警方抓捕,引起广泛关注。周泽、朱明勇、杨学林等多名律师抱团,前往北海接力辩护,却遭遇解开腰带安检、不明身份人员围殴、“哑巴会见”等情况,被律师界称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全国律协曾就此发表声明,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彼时,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迟夙生律师,更是从东北赶往广西,并提到“得死磕”。这也是“死磕派”律师的雏形。

  在律界的努力下,其中三名辩护律师被释放。但杨在新律师被正式批捕,被控“妨害作证”。

  

  北海市看守所门口,一名妇女拖住北海律师团成员陈光武律师

  这起由当地政法委主导的“铁案”历时两年半的庭审后,北海中院宣判“杀人抛尸案”五名嫌犯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寻衅滋事罪。被控“妨害作证”的杨在新律师也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新京报曾就此事评论称,希望北海案之后,律师权利能得到充分保障,律师们能站直了辩护。

  值得一提的是,北海案就发生在刘海任职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副局长期间。

  

  公开资料显示,刘海生于1962年11月,从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专业毕业后,刘海进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成为一名侦察员,后成为该局办公室科员。

  1988年8月至1994年7月,刘海任北海市公安干校副校长。此后历任北海市公安局银滩东区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北海市公安局警卫科科长、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局长。

  2004年11月起,刘海历任北海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第一秘书科科长(兼);北海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直到2008年8月,刘海回到北海市公安局,任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北海杀人抛尸案发一个月后,刘海新增职务,成为该局副局长。其在北海市公安局任职期间,北海案引起轰动。

  2013年2月,北海“杀人抛尸案”及其引发的“四名律师伪证案”等案迎来戏剧性转折。次年4月,刘海升任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

  2016年1月,刘海任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委员、第一副书记,五年后成为广西柳州市政协副主席直至主动投案。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7日,刘海还曾率调研组一行到柳州市司法局开展“创新诉源治理模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专题调研工作。

  其强调,柳州市司法局要切实发挥好参与、推动、保障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作用,高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持续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合作,积极吸纳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充实调解力量;二是要健全调解员队伍管理制度,要充分调研一线调解员工作现状,结合实际调整、规范调解员考核与奖励的标准;三是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准确把握补贴保障标准、补贴经费支出等工作情况,不断完善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制度, 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激发调解队伍活力;四是要强化协调联动,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其他党政机关、各类行业调解主体的沟通联系,持续探索人民调解与商事调解共同发展创新的路径,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

  这次调研后不过两月之久,刘海就主动投案,成为律界热议的话题。

  曾接力为北海案辩护的杨学林律师直言,如果刘海能揭露北海案背后的真相,其可以帮忙作“有立功表现”的辩护。

  当年,北海公安局为何不惜触犯律师、全国律协之众怒,以“伪证罪”抓获四名辩护律师呢?《南方周末》曾报道称,“因为北海市政法委定调子要办‘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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