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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通车十多年,距铁路仅5米民房“漏拆”?

京港台:2023-8-23 13:22| 来源:大风新闻 | 评论( 4 )  | 我来说几句


高铁通车十多年,距铁路仅5米民房“漏拆”?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我国明确规定,铁路两边30米不能建住宅。然而,辽宁大连的张女士一家却在距高铁线几米远的地方住了10多年。张女士说,受高铁震动、噪音影响,她家的房屋墙体多处开裂,生活不堪其扰。反映多年无果,她一纸诉状将铁路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2009年建高铁拆迁,距离高铁线路5米民房至今被“漏拆”

  张女士是辽宁省大连市人,今年72岁。2023年8月21日上午,提起哈(尔滨)大(连)高铁对自家房屋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张女士苦不堪言。

  张女士说,他们家位于大连郊区。大约在1987年,他们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了一幢80平米的房子,一家几口一直居住在这里。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2009年6月,哈大高铁修到了张女士所在的村子。铁路沿线很多房子被动拆,村民被安置。张女士家的房子距铁路只有5米远,最初也被通知在动拆之列。

  

  “当时,我们已经对房子做了测量和预算,做好了拆迁的准备。但后来,相关部门又通知我们,我家的房子不在一期拆迁之列,让我们等二期。”

  张女士说,他们当时疑惑不已,因为很多比他们距铁路远的村民都拆迁了,她家距铁路只有5米远,却不在一期之列。他们对此不懂,只能在疑惑中等待通知。这一等就是10多年。

  “每有高铁经过,噪音震耳欲聋,房屋受震动墙体多处开裂”

  张女士回忆,当年修建高铁时,噪音让她和家人成宿成宿的睡不好。这几年,孩子在睡梦中经常被噪音吵醒,对他们的正常工作、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期间,她曾多次向铁路、环保、地方政府等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张女士家人说,哈大高铁通车后,每有高铁经过,噪音震耳欲聋。长时间的震动和噪音导致墙体出现裂缝,房瓦脱落。“十几年来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生活,苦不堪言。”

  张女士说,她和老伴都70多岁了,家里还有一个刚满两岁的孩子,震动和噪音让他们实在无法忍受。

  在张女士家人提供的几段视频中,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张女士家的房子距高铁线确实很近,几乎就在高铁桥下。由于没有防噪音装置,每有列车经过,噪音呼啸而来。

  

  在张女士家人提供的几张照片中,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房屋墙体多处开裂,缝隙相当明显。

  张女士家人说,除了震动和噪音,高铁供电电压较高,他们担心房屋距高铁太近,会有电磁辐射,影响身心健康。

  反映多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房主将高铁公司起诉至法院

  张女士家人说,2022年,经过他们多年反映,相关部门曾到他们家实地察看,口头提出了动拆方案,但没有谈标准,具体细节也没有提,此后又不了了之。

  “目前,高铁线附近还有几户居民没有拆迁安置,我们家距高铁线最近,其他几户稍远一些。”

  张女士说,2014年1月1日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角、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 15 米。

  《铁路与民用建筑退让要求》第四十一条规定: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高速铁路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另外,我国1988年颁布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规定,按照设计要求,铁路两侧 3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也就是说在高铁30米之内是禁止新建居民住宅的,但如果先有的居民住宅,后建设的高铁,高铁就可以无视规定,不考虑距离,肆意在居民区修建吗?”

  无奈之下,今年3月,张女士和家人将哈大高铁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了大连市金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他们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的赔偿与合理解决。

  庭审期间,铁路方面称房屋未拆与其无关,法院建议将当地政府列为第二被告

  2023年8月8日,该案在金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哈大高铁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辩称,根据原铁道部与辽宁省政府签订的相关协议,以及辽宁省政府2012年10月10日出具的《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承诺做好哈大客运专线相关征迁工作的函》,哈大客运专线30米以内已有的居民住宅改造、迁出或改变使用功能由辽宁省政府负责。

  

  本案中,张女士家的房屋依法属于被拆迁的范围,正常情况下征拆应该已经完成。至于张女士家一直未被拆迁的原因,铁路方面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张女士家房屋未被拆迁的原因与铁路方面无关。张女士所谓房屋存在的墙体裂缝、房瓦脱落问题均系未按时拆迁所遗留的问题,与铁路方面无关。

  “因为铁路方面说拆迁与他们无关,法院建议我们将当地政府列为第二被告,等待第二次开庭。”

  张女士说,对于即将开始的第二次庭审,她和家人希望法院公平、公正审理,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结果。

  铁路部门:全国建设的高铁都是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

  张女士一家反映是否完全属实?为什么她家的房子距高铁只有几米,10多年来一直没有拆迁?

  8月21日下午,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张女士确实向他们反映过房屋墙体受高铁影响开裂的事情。

  

  “接到张女士的反映后,相关部门曾组织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京沈客专公司,实地开展调查,作出了调查报告。此外,还组织各单位座谈,根据实际情况,书面回复了张女士家人。”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是2023年2月17日回复张女士的。后面的情况他不了解,也不知道张女士起诉的事情。

  8月21日下午,哈大高铁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称,拆迁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不是他们的业务,张女士应该找当地政府反映。“全国建设的高铁,都是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铁路方面负责投资建设。张女士的事情不归我们管,她应该找地方政府反映。”

  街道办:系历史遗留问题,曾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此事

  8月21日下午,大连市金普新区友谊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其不了解,让记者留下电话,待其了解情况后,让相关人员回复记者。

  8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大连市金普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反映的业务不归他们科室负责,其对具体情况不了解,建议记者与当地街道办联系,街道办掌握动迁情况。

  当天上午,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由具体的业务科室负责,他是办公室,不了解情况。采访应与宣传部门联系。

  当天上午,当地宣传部门称,他们已将情况反馈给友谊街道办,对方稍后会回复记者。

  8月22日下午,友谊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张女士反映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很多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曾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此事。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街道办会配合司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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