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外婆家沼气池中溺亡,父亲起诉索赔80万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近日,贵州。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022年年初,小宝舅舅将小宝母亲及1岁5个月的小宝接到小宝外婆家玩耍,小宝父亲随后自行前往。次日,小宝在外婆家沼气池中溺亡。经公安机关审查小宝溺亡一案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后小宝父亲以小宝母亲、外婆及舅舅未尽到监护责任为由将其全部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及被告小宝母亲作为小宝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小宝坠入沼气池溺亡,作为监护人,其权利义务相同,故原告要求小宝母亲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事故发生时,小宝法定监护人即其父母均在场,小宝舅舅不存在临时监护责任,原告要求小宝舅舅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小宝外婆虽对小宝没有监护责任,对其的死亡更不可能存在主观意图,但其疏于对其所有的沼气池的管理,导致小宝所处的环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结合本案实际,本院酌定由被告小宝外婆补偿原告人民币(专题)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