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通过法案 视偷渡为犯罪 警可逮捕或驱逐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据世界新闻网报道,德州众议会26日通过法案,视偷渡为犯罪,准许地方警察逮捕、监禁非法移民,或将其驱逐回墨西哥,直接挑战联邦政府的移民执法权。
德州议会还通过议案,同意州政府斥资15亿元在美墨关口附近,建筑阻挡非法移民的高墙,为州长艾伯特用数十亿元强化边境安全政策注入经费。
纽约时报报导,本案将送交州参议会,通过后随即送交州长签署执行。入境寻求难民身分的「非法移民」也在州警逮捕遣送出境之列,势必侵犯联邦政府权限。
提案人史毕勒(David Spiller)说,「这是很人道、符合逻辑,也很有效的办法。递解非法入境的人回母国,非常公平。」
西语裔的民主党州众议员沃尔(Armando Walle)却担心一旦立法会被用来「无心」伤害到西语裔民众,于是对共和党同僚说,「我的社区会遭殃,你们都无法了解,这条法律很伤人」。
从墨西哥入境的移动人口愈来愈多,艾伯特和共和党议员早就想走法律偏锋,制定「州权最大化」的法条,据以执行边境安全任务。
但是,难民和移民溷为一谈的州法,显然踩到联邦移民法的执行权,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司法诉讼,如2012年联邦最高法院针对亚利桑纳提出的诉讼,以五比三多数决裁定,美国的移民政策应由联邦政府主导。
南德州法律学院宪法教授布莱克曼(Josh Blackman)说,问题的核心在于:州政府是否可以把外国人违反联邦移民法的行为,视为违犯州法,迳行逮捕、监禁、遣送。
哈佛法学教授纽曼(Gerald Neuman)点出德州立法的两大问题:只是经过墨西哥的中南美移民或难民,墨西哥不见得愿意收容,德州不能强迫墨西哥接纳;以及州政府无权下令任何人离开美国。
德州和联邦政府为了边境执法细节,已经关系紧张,例如,德州在格兰德河布放浮标和铁丝网,防止偷渡,被移民局官员剪掉,州检察长因此控告拜登政府「损毁德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