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是否触犯宪法修正案而丧失参选资格 今天开审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专题:川普总统 最新动态!道德操守监督组织「华府公民责任与伦理」(Citizens for Responsibility and Ethics in Washington,CREW)协助下,六名科罗拉多州选民今年9月提告指控前总统川普触犯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规定而丧失参选资格。川普阵营及科罗拉州多共和党中央委员会(Colorado Republican State Central Committee)最近几周数度要求法院驳回诉讼,但位于丹佛的科州区域法院30日仍将开审。
纽约(专题)时报30日报导,丹佛法院30日起的审理案件,是全美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的首起案例,判决结果将影响极可能代表主要政党角逐总统大选的候选人,是否具备基本参选资格。
某些宪法学者主张,川普企图推翻2020年大选结果,加上2021年1月6日国会暴动发生之前与发生当时的言行,已构成曾经参加或协助「叛乱或谋反」(insurrection or rebellion)定义,根据宪法第14修正案(14th Amendment)第3款(Section 3)规定,丧失出任民选官员的资格。
六名科州选民在诉状中向法院指出,川普在2020年大选之前的所作所为以及川普在暴徒闯进国会大厦企图阻止确认选举人票程序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
科州区域法院法官苏珊‧华勒斯(Sarah B. Wallace)数度驳回川普阵营及科罗拉州多共和党中央委员会要求撤案的请求。
华勒斯要求庭讯过程必须釐清的重点包括,宪法第14修正案第3款规定是否适用于总统、「参与」(engaged)与「叛乱」(insurrection)所指为何、川普行为是否符合上述定义、第14修正案是否具备不需要国会採取行动的自动执行(self-executing)效力等。
宪法第14修正案源于南北战争之后,规定叛乱者不得担任公职的条款,主要用来避免南方联盟(Confederacy)前任成员担任公职。在美国现代史上,第14修正案极少在法院判决中获得引用,援引第14修正案向类似川普的前任国家元首提告的诉讼更是前所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