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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河南某楼盘逾期3年未交付,还要求房主补差价

京港台:2023-11-2 13:24| 来源:商商查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奇葩!河南某楼盘逾期3年未交付,还要求房主补差价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郑东龙湖一号问题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下文简称“指挥部”)发布的“保交楼”处置公告,引发部分业主不满。

  该公告称,对于(保交楼)地块(7-1、7-2、4-1),原团购业主若选择继续持有房源的,需要按照1357.6元/㎡的标准补交房款,并鼓励一房配购一车位,一个储藏室;原团购业主若选择退款,将以4.75%的年化率退还本金及利息,半年内有序退款到位;对于4-2地块、5号地块,可选择退款(利率同上),也可选择置换房源,同时不再补偿资金占用费,并按照凤起梧桐园(6号地块)置换单价12146.36元/㎡补交房款。

  

  多位业主表示,以上解决方案并不合理,并拒绝补交房款。业主坚持按照之前的购房合同办理交房。

  

  据了解,郑东龙湖一号开发商为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中州大道与杨金路交叉口东北角500米左右,占地约2100亩,涵盖住宅、公寓(写字楼)、酒店、商业等。按照原计划,该楼盘应在2019年底陆续交房,但是3年多过去,如今依然没有完成所有施工。

  【商商查】显示,河南美商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亿元,现在有失信记录、被执行人记录、限制高消费记录等多条高风险信息。

  

  

  有购房者称其称2016年全额付款100万左右进行网签,“因为已经网签过,也希望如期交房,但不会补缴费用,也不会配购车位和储藏室”。该业主还称,如果到时必须要补缴房款才能交房,会选择退款。

  四川盛豪(德阳)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表示,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角度,以上方案的处理方式应该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不符,从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来看也并不合理,但如果从购房者权利实现的可能性和时效性的角度,补差保房应该是购房者现阶段最好的选择。业主如果选择解除合同,确实意味着成为债权人,但如果房产企业申请破产,业主的房款很大可能得不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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