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 繁體版 | 发布广告 |常用工具

男子向前女友索要恋爱期间转账被法院驳回

京港台:2024-5-21 19:51| 来源:广州日报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男子向前女友索要恋爱期间转账被法院驳回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甄俊(化名)与郝美(化名)从2020年9月开始建立恋爱关系,在恋爱关系存续且同居的三年里,双方有着较为频繁的资金往来,互有转账。之后,双方发生争执,甄俊于2023年7月发现被郝美微信“拉黑”,双方恋爱关系结束。2023年10月,甄俊以未达成结婚目的、郝美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郝美返还双方恋爱期间,甄俊向其转账的61.4万余元及利息。

  对此,郝美辩称,61.4万元转账系恋爱期间基于共同生活消费、馈赠、合作、补偿等多种法律关系,并非不当得利。且郝美举证证明在恋爱关系期间,自己向甄俊共转账42.6万余元,并负担双方共同生活的房租等消费开支。

  深圳南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是一种包含强烈感情因素的赠与。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一方主张返还财产的情况下,不能仅仅考虑给付财产的数额,应本着善良愿望、诚实守信等法律原则,结合钱款用途、交往时间、双方的经济能力与消费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

  本案中,双方恋爱关系存续时间较长且共同居住、共同生活,郝美存在向甄俊转账的情形,郝美亦举证证明甄俊向其转账的款项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甄俊在郝美工作处消费、甄俊对郝美的补偿等,而甄俊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向郝美转账系基于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也未能充分证明其单次数额较大转账的特定用途。甄俊系在双方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因交往所需进行的多次转账行为,郝美并非无法律依据获得利益,应依法认定为赠与合同纠纷。

  为此,法院认为甄俊向郝美的转账系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自愿赠与行为,依法判决驳回甄俊全部诉讼请求。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相关专题:恋爱,女友

推荐:美国打折网(21usDeal.com)    >>

        更多大千杂闻 文章    >>

【郑重声明】倍可亲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倍可亲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关于本站 | 隐私政策 | 免责条款 | 版权声明 | 联络我们 | 刊登广告 | 转手机版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倍可亲 (http://www.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统基于 Discuz! X3.1 商业版 优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6-12 18:23

倍可亲服务器位于美国圣何塞、西雅图和达拉斯顶级数据中心,为更好服务全球网友特统一使用京港台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