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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授受不亲”后面一句才是精华

京港台:2024-8-21 22:02| 来源:搜狐 | 评论( 9 )  | 我来说几句


“男女授受不亲”后面一句才是精华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古代社会,女子把贞节看得比性命都重要,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俗语中可见一斑。古代交际礼俗自始至终都被人重视,男女之间的交际尤其如此。

  “男女授受不亲”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的《孟子‧离娄上》。这句话的意思是男女之间不能直接接触、言谈或授受物件,以免肌肤接触,反映了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对男女交往的礼教规范。儒家经典礼教兴起后,非血亲或夫妻的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后来被引申为指异性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

  《孟子‧离娄上》中,在孟子在与齐国政卿大夫淳于髡的对话中,明确指出男女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礼教的基本要求。

  从字面上不难理解“男女授受不亲”六个字,指的是男女之间,不可以直接有身体接触,甚至坐近点都不行。同样,《礼记》中也写道:“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

  《孟子‧离娄上》该书记载,齐国政卿大夫淳于髡,以博学多才、善于辩论著称,口才相当了得,与其同一时代的孟子,身为儒家代表人物,知识也非常渊博。有一天,淳于髡与孟子聊天,探讨的正是礼教方面的问题。淳于髡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不假思索地回答两个字:“礼也”。

  接下来,淳于髡提出质疑,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嫂子因掉入水里而溺水,此时恰巧被小叔子看到,是否应该伸出援手,把溺水的嫂子救出来呢?(“嫂溺,则援之以手乎?”)不得不说,此问题很刁钻,既然孟子赞同“男女授受不亲”,若小叔子想救嫂子,一定会伸手拉她,这样必然造成身体直接接触。

  假如不救的话,嫂子会溺水而亡,小叔子肯定会人指责,说他见死不救,不符合儒家提倡的仁义。孟子被称为亚圣,智商与情商都很高,面对看似没有完美答案的问题,他对淳于髡说道:“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意思是说,做事要学会变通,生命高于一切,凡事都要以人为本,不能死脑筋。

  多数人都听过古代“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教,却很少有人知道后面一句“援之以手者,权也”,其实这句才是精华。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觑,孟子在解释这一礼教时指出,男女授受不亲是礼教的一部分,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救人时,可以变通。他认为,若嫂子溺水而不伸手相救,就是豺狼行为,这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人道主义精神。也符合儒家对人的修为的要求:君子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做事,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人为本,他认为生命高于礼教。在面对嫂嫂溺水的情况时,援手相救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这种人道主义精神超越了礼教的束缚,体现了孟子对人性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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