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副书记组织卖淫 只判缓刑 网民愤怒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政法委官员组织卖淫获利获判缓刑。 四川雅安汉源县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曹培刚,组织卖淫二审维持原判,处刑3年,缓刑5年,追缴获利的1.12万元人民币(专题)及罚款3万元。 网民纷指,政法委犯罪理应罪加一等,现竟获缓刑,质疑是判刑过轻。
据财新网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汉源县政府驻地在富林镇。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0月,富林镇最西侧的干道,当地人称“八号线”的黎州大道,一家“蝶浪洗浴中心”。 地图软件显示,该中心距汉源县公安局富林派出所仅500米。
据证人证言显示,洗浴中心的经营者之一李某男,和曹培刚的妻子李某女同为“锡”字辈,李某男叫李某女“大姐”。 在坊间,李某女被称为李二姐,李某男被称作李老三,洗浴中心另一经营者何某某被称作何老幺,经李老三介绍与曹培刚相识。 最终,曹培刚开始通过保护涉黄的洗浴中心获利。
一审时,曹培刚因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获刑3年,缓刑5年。 10月29日,曹培刚的辩护律师、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代莉证实,检方抗诉后,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曹培刚被认定从卖淫的洗浴中心获利中分得1.12万元,判决对1.1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处罚金3万元。
网民留言:
南人北相不是东西:这反腐反的是?
家文xr:啥? 你说啥? 缓刑?
starrysky168:这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制度优越性
江南野渔:这么大的保护伞,竟是缓刑。
飒踏燕歌行:你法我笑,党员党性何在? 公理何在?
南姑射山:令人作呕
元素_原子_源头:还有渎职罪没有追究啊。 协助组织卖淫获缓刑,太轻,金额不能是轻判的理由
啥是翔承源666:1.12万,我感觉这是在侮辱老百姓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