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警察远洋捕捞猖獗 官媒:黑手必须斩断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17日电)中国地方警察跨省办案抓人的「远洋捕捞」行径趋于猖獗,甚至致人于死。中共官媒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没有企业家想在外省黑手冻结资金的环境中扎根,「远洋捕捞」严重侵蚀民企发展信心,必须拿出雷霆手段清除。
今年5至6月间,外省某县2名警察为索要财物,私自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带走一名沉姓企业主,全案在沉某于浙江省德清县境内脱逃后曝光,2名警察已被判刑;而2023年11月间,北京一家游戏公司总经理邢燕军被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警方跨省拘留,12月虽被检方判定未涉案,却仍被警方监视居住,今年4月突然死亡。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16日以「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为题发表评论,首先定义「远洋捕捞」是指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评论指出,激发市场活力离不开「稳定的社会预期」。但若依法依规经营却频频被骚扰、刁难;企业正发展壮大,资金却被来自「外省的黑手」以莫须有的理由冻结;努力拚搏、勤奋耕耘,合法财产却得不到有效保护,没有一个企业家想在这样的环境中扎根。
这篇评论强调,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必须在制度和法律上予以保障,在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
评论说,任何企业违法违规都要严格执法、追究责任,这是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执法办案的程序必须公正。而「远洋捕捞」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侵蚀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是对法治的破坏,也是对一地营商环境的污染,必须拿出雷霆手段、依法依规予以清除。
评论提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专题)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中共20届三中全会并强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且日前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
这篇评论强调,把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就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亮剑」。
评论最后说,做好经济工作,离不开「民营经济」这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还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还是避免「小过重罚」、「重过轻罚」,道理和要求都是相通的。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方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既不能失位、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