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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剀剀”虐童案震惊岛内 为何涉事保母获重判

京港台:2025-5-13 23:33| 来源:BBC中文网 | 评论( 1 )  | 我来说几句


台湾“剀剀”虐童案震惊岛内 为何涉事保母获重判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专题:台湾相关报道全汇总!

  涉嫌凌虐男童“剀剀”的刘彩萱、刘若琳保母姊妹被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依“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分别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和18年有期徒刑。

  本案发生于2023年底,台北文山区一名1岁大、小名“剀剀”的男童病重送医后不治,经院方通报发现有虐童行为。

  检调解剖指出剀剀长期营养不良,全身多处有严重外伤,包含脖子撕裂伤,头脸部、四肢、指甲、头皮、生殖器等多处瘀伤、挫伤,还有牙齿断裂等情况。

  台北地检署于去年依《刑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起诉剀剀的刘姓保母及其妹妹,两人涉及“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凌虐儿童妨害自由致死”、“伤害儿童致死”等罪嫌,遭求处无期徒刑。

  保母姐妹起初否认所有指控,经检方于今年4月审理期间出示多项关键证据,传唤数名证人、鉴定人连续到庭证述后,刘姓保母方改口对部分事实认罪,但强调并非故意杀人。其妹则否认所有施虐指控。

  “剀剀案”在台湾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和公民行动,民众普遍认为案件手段残忍,并揭露台湾儿童福利机构、社工制度及收、出养监督制度的严重缺陷。

  法院审理期间,数百名民众集结法庭外、诉求重判保母姊妹死刑;台湾政府的“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也在三个月内涌入十三万人连署虐童者加重刑责。

  数千民众更在宣判前夕于总统府前集会,提出增设儿少保护部等诉求,并将8万5千份陈情书、连署书送交总统赖清德,欲促使当局对儿童托育环境做出改革。

  本案于今日宣告判决结果,台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今天判处刘姓保母无期徒刑、其妹18年有期徒刑。

  国民法官指,姐妹两人涉犯“共同故意凌虐儿童”,以凌虐为乐,恶性重大,因此予以重判。全案可上诉。

  检方对于法院判决表示尊重,将持续严惩儿虐暴力。目前在押的两姐妹则未出庭听判。

  BBC中文透过官方资料及台湾多家媒体报导,整理这起重大儿虐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重点,关于男童剀剀死亡的真相,我们知道了多少?

  “剀剀案”背景与发展

  剀剀生前是名等待被收养的儿童。他出生于2022年2月,生母入监服刑、生父失联,由于外婆无力继续照养,透过新北市社福中心委托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儿福联盟)寻找收养家庭出养。

  刘姓保母在2023年8月间接受儿福联盟委托,将剀剀带回家临时代养,与妹妹共同照顾。

  刘姓姐妹二人均为儿福联盟所列册的待出养儿童保母,领有保母人员技术士证照,符合相关标准,经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核定登记从事居家托育服务。

  但同年12月24日,剀剀在其照顾期间,因为呼吸困难送医,急救无效而死亡。当时院方观察剀剀伤势,随即通报儿虐事件,启动检警调查。

  2024年4月, 刘姓保母姊妹遭检方依“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等罪嫌起诉,并列为国民法官审理案。起诉书指,两姐妹殴打辱骂剀剀外,亦以保丽龙(塑胶网套)套头遮眼、绳索布条綑绑方式施虐,并喂食他厨余,致其长期营养不良。

  检方指两姐妹这些伤害行为,使剀剀身上多处有严重外伤,包含脖子、头脸部、四肢、指甲、头皮、生殖器等多处瘀伤、挫伤,还有牙齿断裂的情况。

  检方调查亦发现,儿福联盟社工在剀剀委托期间曾由于9月、10月与11月探视三次,皆回报“无异状”。

  该负责访视的陈姓社工被控涉嫌造假访谈纪录,于2024年8月遭检方依伪造文书、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

  “剀剀案”引发台湾社会各界质疑,公民团体及各党派立委要求政府彻查责任、并进行全面制度改革,此案暴露出台湾出养制系统欠缺督导、社工监督失灵、通报流程延宕等结构性问题。

  台湾媒体也指出,多名官员是从新闻得知此案。与本案相关的台北市社会局、新北市社会局,及主责儿少保护业务的卫福部社家署及保护司,都没有为此召开“重大儿虐会议”——原因是重大儿虐事件的定义仅限“家内或监护人施虐”,保母因此被排除在外。

  “剀剀案”重点一:检方证据证人指剀剀遭不当对待

  本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台湾民众更抱持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包括艺人和公民团体,纷纷出面声援,法院审理期间更有数百名民众集结法庭外、诉求重判保母姊妹死刑。

  保母姐妹在过去一年检方起诉及准备程序期间,均否认虐待剀剀。

  但审理期间,保母逐渐改变主张,从承认体罚、“没有凌虐”,到当庭认罪道歉。

  4月22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启本案审理程序。检方指出,刘姓保母从2023年9月接手照顾剀剀、到其死亡的12月底,曾对剀剀施以包括捆绑约束、殴打凌虐、喂食厨余等行为,直接导致其死亡。

  检方于法庭出示刘姓保母手机照片及对话讯息,证明剀剀生前遭受不当对待。刘姓保母多次以布巾、束带捆绑剀剀限制行动,将他包裹如“木乃伊”,并以水果塑胶网袋套头。

  曾在刘姓保母家担任看护的外籍证人也作证道,曾目睹剀剀长期遭罚站,每天中午和晚上各站上二到三小时;此外,期间剀剀被以冷水洗澡,在厕所被喂食剩饭,她也曾听过在厕所传来孩子的哭叫,及疑似被打的声音。

  该证人所述有拍照录影存证,成为检方的关键证据。

  刘姓保母于这天承认,其有体罚行为,但没有“凌虐”想法,她观察剀剀有自伤、自撞等“异常状况”,为确保其安全,才会綑绑剀剀、限制行动;证人提出的罚站,刘姓保母未正面承认,仅为使剀剀从哭闹中冷静下来。

  保母的妹妹则否认参与,做无罪答辩。

  法院为还原剀剀生前的照顾情况,除传唤刘姓保母之外,也包含曾照顾过剀剀的另外两名保母及刘姓保母的儿子。两名保母皆未提出剀剀的撞头自伤等异常行为。

  重点二:法医证实剀剀死亡非意外 应为“他杀”

  2023年底剀剀急救送医时,刘姓保母向医师称剀剀为不慎溢奶呛到。该说法在此次审理中受到严峻挑战。

  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病理组组长许倬宪于4月29日出庭作证指出,透过死后解剖报告内容,剀剀的死亡性质属于“他杀”,排除意外或自然死亡可能。

  他也补充,剀剀支气管内肉眼未见食物堵塞,并未阻塞呼吸道,不是窒息而死,排除溢奶呛死的可能性。

  许倬宪指出,根据法医鉴定结果,剀剀死亡原因是综合性的,直接死因为低血容性休克,血管内水分与血液大量流失,导致器官缺血、身体休克而死亡。间接死因则为营养状况不良、肺炎等。

  他解释,剀剀生前体型消瘦、脂肪缺乏、臀部异常皱褶,不是正常幼儿体态,其身上亦有多处伤势,包含头部与脸部多处大面积瘀伤、头皮皮下出血、两耳、鼻孔周围擦伤瘀伤、左嘴角裂伤、下门牙脱落,以及胸背部都有表层伤痕,以上现象都支持其长期遭受不当对待。

  许倬宪也表示,剀剀的死因与外力加害行为有关。例如,剀剀的皮下瘀血呈现“瀰漫状”,如遭到球棒殴打,显示生前曾遭重击,并非单纯碰撞或跌倒所致;其反复性皮下软组织出血,也与长时间綑绑、强迫罚站活动受限有关。

  重点三:医师鉴定剀剀符合多重虐待特征

  剀剀生前受虐情况亦进一步在法庭受到两名医师所证实。

  台大儿童医院儿童胸腔与加护医学科主任医师吕立,会同多名专家组成团队鉴定指出,剀剀身上至少有42处伤势,包含头部、四肢、大面积瘀青与生殖器撕裂伤。

  吕立身兼台大医院儿少保护中心主任,该中心曾鉴定396名受虐待儿少的伤势,他形容此案为“教科书等级的凌虐”,剀剀身上的伤口都发生在死前1个月内,包含新伤夹旧伤,都是遭虐待型的伤势,而非自撞、自伤或意外。

  他也指出,根据剀剀头部电脑断层扫瞄照片,剀剀还有三颗断牙,有颗连牙根都已不见,他和团队估算这需很大的外力才能做到,并非保母所述剀剀习惯磨牙。剀剀的牙齿亦无对磨痕迹。

  台大精神医学部特聘主治医师丘彦南作证也指出,剀剀遭受身体跟精神的多重虐待,其已罹患精神疾病,包含忧郁症、反应性依附障碍,以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

  他解释说,其透过照片、影片与照顾纪录等资料“回溯性诊断”,可得知剀剀的身心状态已产生严重扭曲与创伤。其表情在刘姓保母照顾后,变得恐惧、眼神空洞悲伤,动作明显变得迟缓;剀剀对外人接近毫无防备或回避,也显示其已习惯被虐待、恐吓或侵犯。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台湾民众希望司法判决为幼童剀剀带来正义。

  重点四:保母改变主张 从“没有凌虐”到部分认罪

  4月30日,在法院密集传唤数名鉴定人到庭证述后,刘姓保母改口,对检方提出的伤害、妨害自由、凌虐儿童致死等三项罪名全部认罪。

  其坦承,曾因情绪失控打骂剀剀、捏耳朵体罚,因为綑绑造成其瘀伤,亦有使用汤匙敲开剀剀嘴巴,强迫灌食行为,此举可能造成其牙齿脱落。

  针对部分犯罪事实否认,包括手推头撞墙、殴打、伤害生殖器等。

  刘姓保母也还原剀剀死亡当天事发经过,指其观察到剀剀活动力已经下降,但没有及时送医,可能有所疏失。

  其也供称,自己起初还颇为喜欢剀剀,只是后来对剀剀失去耐心才会动手。

  重点五:台湾第一起国民法官审理的虐儿案

  5月7日,法院最后一次审理庭,刘姓保母当庭鞠躬致歉,表示对不起剀剀和家属,会承担所有错误。

  检方向法庭表示刘姓保母应求处无期徒刑,其律师则建议判刑16年到18年。

  刘姓保母的妹妹在最后陈述阶段,皆没有表示意见,其辩护律师主张无罪。检方则对她具体求刑18年。

  本案判决由3位职业法官与2男4女国民法官审理,是台湾实施国民法官制度以来,首次审理虐儿案件,也是目前审判时间历时最长的案件。

  国民法官制度是台湾为落实司法改革所建立的新制度,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由法官三人及国民法官六人共同组成国民法官法庭,针对杀人等故意犯罪致死的案件案件,共同进行审判。

  这项制度目的是透过民众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让不同行业、性别、背景的民众与法官共同审判,带入多元生活经验与价值观,增进司法的透明度及民众信赖。据最新统计,全台湾各地检起诉案件适用国民法官已至少2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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