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式废除8个死刑罪名:包括间谍罪、贪污罪等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据越通社报道,当地时间6月25日,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该法中取消了8个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颠覆人民政权罪、间谍罪、贪污罪、受贿罪等。
据介绍,越南《刑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为管理社会,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组织、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经过八年多的实行后,越南国家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该国《刑法》的规定暴露出许多困难和不足之处。近年来,越南出台了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犯罪防治政策和指导方针。当前,对越南《刑法》进行修改补充十分必要。
报道称,当地时间6月25日上午,439名在场越南国会代表中的429名代表(占越南国会代表总数的89.75%)投赞成票,通过了越南《〈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
越南《〈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修改了38条,增加了1条(非法使用毒品罪)。其中取消了8个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包括颠覆人民政权罪,破坏国家物质技术基础设施罪,生产、贩卖各类假药罪,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罪,间谍罪,非法运输毒品罪,贪污罪,受贿罪。
据越南政府关于《〈刑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说明、意见采纳和梳理报告,在向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草案中废除8个死刑罪名符合越南当前情况,一方面满足打击犯罪的要求,另一方面满足继续缩小死刑范围的进程、以及国家发展对合作和国际关系拓展的要求。
报道指出,该法提高了与环境、食品安全和毒品有关的一些罪行的起始刑期,其符合当前和今后越南打击犯罪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