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庆一审被判死缓:曾自诩国资公司“大救星”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月30日消息,当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李爱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其中披露了李爱庆的违纪违法细节。文中介绍,眼见东窗事发时,李爱庆曾烧香磕头、转移赃物、假造账目、掩盖证据,而他到案后,曾在他权力照拂下的儿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机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调查。

▲李爱庆 资料图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6月30日消息,北京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简历显示,李爱庆1959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2年参加工作后,曾长期在北京财政系统任职,1998年6月已任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此后,其还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2002年3月起,李爱庆开始担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后同时任该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6月起,其开始担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直至2020年4月。
2021年7月,李爱庆被通报落马。2022年3月,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李爱庆被“双开”:经查,李爱庆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干部任免过程中违反议事程序,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本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纵容、默许亲友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刊文《北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 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其中部分内容披露了李爱庆的违纪违法细节。
文中称,李爱庆先后任北京国资公司、首创集团“一把手”。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民营企业主贿赂2亿余元,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北京市监委查获的受贿数额最大的案件。从“一把手”沦为“一霸手”,他的堕落始于理想信念动摇、权力观念扭曲。他自诩为国资公司“大救星”,是绝对权威、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约束的特殊权力者。任职期间,李爱庆任人唯亲,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某次讨论干部任命时,党委决议、干部简历等材料一概没有,但他仍一手强推。
眼见东窗事发,李爱庆烧香磕头、转移赃物、假造账目、掩盖证据。然而,他早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老熟人”也第一时间和盘托出不当往来。他到案后,曾在他权力照拂下的儿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机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