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被落石砸中身亡,妻子向政府索赔百万元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5月2日晚8时许,河南洛阳的田先生驾车载着妻女一行四人在当地栾川县一处国道上突遇落石,田先生被砸中不幸身亡。事发后,其家人寻求政府方面的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

8月29日上午,该民事赔偿案一审开庭。死者妻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和丈夫都是家中独子,现在她有一对幼女需要抚养,夫妻双方还有四位老人需要照顾,丈夫的意外身亡,让整个家庭如同陷入泥沼之中。之所以起诉属地道路主管部门,是因为此前有过类似的索赔成功的案例,并且,他们要求的赔偿金额都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核算的。

“我老公每年的年薪在十万元左右,我的收入每月只有三千多元,现在他人走了,相当于家里的顶梁柱塌了。”死者田先生的妻子刘女士表示,她现在不敢考虑太远,因为越想越害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此前,刘女士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路段山坡上虽然设置了落石防护网,但有部分容易落石的区域并未被防护到。刘女士认为,这条道路的管理和维护部门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根据诉状内容,田先生家属起诉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人民政府,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一百余万元。诉状认为,由于被告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职责导致山石掉落、田先生死亡,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各被告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原被告多次协商赔偿未果,故诉至法院。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多地此前有落石事故家属起诉交通及道路养护部门获赔的案例。其中,2014年10月,四川某地,李某某驾驶车辆行驶时车顶被山体落石砸中,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事后,李某某家属认为当地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当地人民政府未尽到安全防护、管理的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各项费用共计55万余元。法院以交通局及公路段管理瑕疵致他人损害为由,终审判决两单位连带赔偿死者家属52万余元。